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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退役前和拆船开工前可申请我社对船舶进行最终检验。船舶应在申请最终检验之前完成IHM第II部分(操作产生的废料)和第III部分(物料)的制定。对IHM(包括第I、II、III部分)、拆船计划(由拆船厂制定)和拆船厂的资质情况审核、且对船舶检验合格后,我社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国际适合拆船符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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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cd@cc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