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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船东或船厂申请,中国船级社(CCS)可为经验证的、持有符合香港公约和IHM导则要求的有害物质清单(IHM,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的新造船签发《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公约生效后可直接换发成证书)。新造船在设计和建造阶段,应按“收集有害物质信息”“使用有害物质信息”“编制标准格式的清单”3个步骤完成IHM的编制。
船东或船厂还可申请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6章第5节“环境保护附加标志检验”中的“绿色护照”(GPR,Green Passport for Recycling)附加标志,且此类被授予GPR附加标志的船舶将具有更高的市场接受度和认可度。只需船舶编制了符合规定的IHM且自签订造船合同、设计、产品订货、建造到投入营运等各阶段均满足我社“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相关要求时,CCS将授予船舶GPR附加标志。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 010-58113391
邮箱: md@cc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