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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级保持/暂停/恢复/取消

01/01.1970

船级保持:        1.船舶的船体(包括设备)和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应按本社入级规范的规定进行各种检验,确信其技术状况仍能符合所授予的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的规定或证书有效期的规定。检验种类主要包括特别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坞内检验、螺旋浆轴与艉管轴检验、锅炉检验、循环检验、临时检验、改装或改建检验等.         2.船舶的船体(包括设备)和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应按所授予的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的规定或证书有效期的规定进行良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货物装载和压载的分配,以及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操纵速度和航向等。       3.船舶应遵守规定的装载条件和其他预定的航行条件,包括附加标志所限定的条件进行营运。       4.货物的配载和堆装应按本社批准的装载手册和/或装载仪和货物系固手册(包括集装箱和单元货物)的规定进行。如上述配载和堆装等有改变时,则装载手册和/或装载仪(如设有时)和货物系固手册应作相应的变更并送本社认可。       5.任何可能影响所授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或证书有效的损坏、故障、断裂或搁浅和修理,船长应及时向本社报告,本社将指派验船师进行检验并提出修理要求和建议。船级暂停:       1.船舶超出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规定的限制,以及批准的其他附加条件进行营运,船级将被暂停,入级证书将失效。       2.船舶一旦发生任何可能使已授予的船级趋于失效的损坏、缺陷、故障或搁浅,且未在合理的第一时间向CCS报告,或者在预期的修理开始之前未提交CCS同意,均可能导致船级暂停,并使入级证书失效。       3.如下情况之一,将导致船级暂停和入级证书失效,除非验船师为完成这些检验已登轮:       1)如CCS给出的船舶遗留项目或船级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消除,且未经CCS同意展期;       2)如在年度检验时,到期或过期的循环检验项目未完成,且未经CCS同意展期;       3)如除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或特别检验以外其他建造后检验,未在到期日完成,且未经CCS同意展期;       4)如任何损坏、缺陷、故障或搁浅的修理未按规定完成并检验。       5)船东未能安排《钢制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不定期检验。      4.如下情况之一,将导致船级自动暂停和入级证书失效:      1)年度检验未在其周年到期日的后3个月内完成,除非船舶正在进行年度检验的完成检验;      2)2中间检验未在5 年特别检验周期的第3个年度检验周年到期日的后3个月内完成,除非船舶正在进行中间检验的完成检验;      3)船舶未在CCS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别检验,且未经CCS同意展期,除非在到期日之前船舶已开始进行特别检验的完成检验(此检验应在恢复营运前完成)。     a. 在"例外情况"下,如验船师登轮按照下述范围检验满意后,CCS可同意给予不超过3 个月的特别检验展期:     (a) 年度检验;     (b) 对遗留项目/船级条件重新进行检查;     (c) 特别检验的项目尽实际可能地进行;     (d) 如果在船级展期的到期日之前,坞内检验已到期,则应由认可的水下检验公司进行一次水下检验。如船舶的水下部分没有遗留项目/船级条件,且展期后的坞检到期日距上次坞检不超过36个月,则可不必进行水下检验。     b. 如船舶的入级证书预计在海上航行时将过期,且在证书到期之前船东已向CCS书面申请特检展期,并已对验船师在该轮即将挂靠的第一港口登轮进行实质性的安排,当CCS认为这种展期在技术上合理可行时,该轮的特别检验可以宽限至入级证书到期后抵达的第一个港口。在"例外情况"下,如船舶的特别检验无法在第一港口完成,则可按照上述a 要求进行特检展期,但是,展期后的特别检验到期日自原特检到期日算起不得超过3 个月。      5.如出现超出船东或CCS正常控制能力的不可抗力的情况,船舶在港时无法及时完成到期检验项目,经船东申请,在满足下述条件下,CCS可同意船舶在保持船级情况下,直接航行到卸货港卸货,必要时,随后压载航行至将完成检验的港口:      1)检查船舶记录;      2)当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CCS无法在当前港口登轮时,CCS应能够在船舶的第一个到达港,进行到期和/或过期的检验项目及遗留项目/船级条件的检查;      3)通过对该轮历史记录的了解及当前港口的检验,如现场验船师认为船舶状况适合单航次航行至卸货港,以及必要时随后压载航行至修船港,并经过CCS总部确认。当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CCS无法在当前港口登轮时,船长应确认船舶状况满足前往最近的停靠港的要求。     在此情况下,船级已经自动暂停的船舶,如满足上述条件,船级可以恢复。      6.如果船舶在1年内发生2次或2年内发生3次被PSC 滞留,且被给出严重缺陷,CCS可决定暂停船级,并在船舶录中给出相应的注释。  船级恢复: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恢复船级:     1.当船舶满意地完成过期的检验之后,船级将恢复。恢复船级后,下次相关检验的到期日期仍应按原相应检验的到期日起算。从船级暂停到船级恢复期间,船舶不具有船级;     2.到期或过期的循环检验项目经确认完成,船级将恢复;     3.到期或过期的遗留项目经确认完成,船级将恢复。 船级取消:     1.如发生下述情况之一,船级将被取消:    ①应船东的申请时;    ②当导致船级暂停的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间纠正时;    ③如船舶在尚未完成要求其在开航前处理的遗留项目或船级条件时出海航行,船级将立即被取消;    ④当船舶因过期的年度检验、中间检验、特别检验或本规范规定的其他建造后检验和/或过期的遗留项目/船级条件,而导致船级暂停连续达到6 个月时;对于处于搁置状态、正在等待对其事故的处置或正在进行恢复船级的检验的船舶,可以同意延长船级暂停期;    ⑤船舶的船体与设备、轮机包括电气设备,遭受重大损坏或发生其他情况,经确认已无法继续营运时,如沉没、拆船等;    ⑥未按时交纳检验费。    2.如果船舶在1年内发生2次或2年内发生3次被PSC滞留,且被给出严重缺陷,CCS也可决定取消船级,并在船舶录中给出相应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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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认可

01/01.1970

       型式认可是指中国船级社(CCS)通过产品的设计评估和制造评估,以确认制造厂具备持续生产符合CCS规范要求或其他接受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的评定过程。根据制造评估证实的产品质量保证的可信任程度,型式认可分为型式认可A和B两种模式。        型式认可B是指通过对产品图纸、技术文件的审查和进行有关的工艺验证、认可实验、现场核查确认产品及工厂生产测试设备、基本质量控制体系符合本社规范的规定后,对产品的定型设计及产品的适用性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等的适用要求所给予的认可。         型式认可A是对高品质制造厂给予的一种高级别的认可模式,是在型式认可B之上的一种认可,即型式认可模式A=型式认可B+完善的工厂质保体系及可靠的产品质量。获得这一模式认可的制造商,CCS将接受企业质检人员(指定的)所出具的质量证明以部分或全部代替验船师的直接到现场检验。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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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认可

01/01.1970

       工厂认可是指中国船级社(CCS)通过制造者的资料审查、认可试验和产品制造过程的审核,对产品制造者的产品生产条件和能力予以确认的评定过程,适用于通过连续型工艺批量生产,或完全根据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来保证质量的产品。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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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认可

07/18.2020

  中国船级社(CCS)通过对产品图纸审查和原型试验,保证产品设计满足中CCS规范要求或其他接受标准要求的评价过程,即设计认可。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设计认可”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设计认可流程如下: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邮箱:survey@ccs.org.cn更多便捷服务: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 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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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审图

01/01.1970

       为验证产品设计,以及船舶、海洋工程的设计和布置满足中国船级社(CCS)规范、公约、法规等技术文件,CCS提供对船舶、海洋工程用设备、系统及其部件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审查服务,即产品审图服务。        中国船级社(CCS)产品审图中心,位于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承担本社全球范围客户送审的重要、新颖产品的图纸审查工作,以及海外地区(中国地区以外)客户送审图纸的审查。各国内分社、海外分社产品检验部门分别承担其辖区内客户送审的授权范围内的部分产品图纸的审查。        申请CCS进行图纸审查的客户,可使用CCS产品电子审图系统提交审图申请、图纸及技术文件,并使用该系统下载业经批准的图纸和文件。以纸质文件方式送审的图纸、技术文件至少为3套。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产品审图”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025-66668586 传真:025-58818565 邮箱:pa.nj@ccs.org.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姜家园12号 邮编:210011 更多便捷服务: 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 E产品图纸文件审批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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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件/单批检验

01/01.1970

单件/单批检验是指CCS通过产品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审查(或原型/型式试验或测试)、产品制造过程中和/或最终产品的逐件或逐批检验和试验,以确认产品符合CCS规范和/或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或其他公认的标准要求;对符合要求的产品,CCS签发船用产品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单件/单批检验”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邮箱:survey@ccs.org.cn更多便捷服务: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 E产品检验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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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工程软件COMPASS-DSA

05/29.2023

COMPASS-DSA是中国船级社自主研发的船体结构规范有限元直接计算要求评估软件,能够建立满足规范要求的有限元模型,并提供便捷的模型检查,网格细化,结构分组,舱室定义,腐蚀管理,子模型映射等功能,能够按照中国船级社规范进行载荷计算、屈服评估、屈曲评估、疲劳评估等,计算范围覆盖全船,逐步覆盖各类主要船型。功能特点:结构、舱室自动识别,腐蚀环境自动生成。参数输入方便,操作便捷,一键腐蚀扣除、加载。后处理计算效率高,结果显示方式多样,自动生成报告。 适用范围:有限元直接计算要求评估。适用船型如下:散货船、油船版本号适用船型软件发布时间V2.4.0《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九篇(CSR,01 JAN 2023)2023.6.30矿砂船版本号适用船型软件发布时间V1.0.0(试运行)《矿砂船结构规范》2022(试用版)2023.11.9语言:简体中文系统及平台:Win 7 X64 : MSC.Patran 2013-2016, 2017 Classic, 2018 ClassicWin 10 X64 : MSC.Patran 2017 Classic /2018 Classic联系人:王思源 电话:010-58112300  邮箱:rd@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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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持证要求

01/01.1970

产品持证要求(点击这里)       说明:本持证要求源自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8)及其2019和2020修改通报;具体持证要求应以最新版相关规范的要求为准,本持证要求仅供参考;如船舶法定产品的持证要求与船旗国政府要求不一致,以船旗国主管机关规定的为准。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产品持证要求”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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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试验机构认可

01/01.1970

       产品检测试验机构认可是指中国船级社(CCS)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审核、认可试验等审核手段,对验证试验机构所进行的船用及相关产品特定检测及试验项目能力和条件给予的认可。经CCS认可后,颁发产品检测试验机构认可证书。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检测试验机构认可”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 E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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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认可

03/04.2022

        是预先通过对产品设计的技术方案、技术原理的审查,并通过必要的验证试验,确认该产品或技术具备可行性的评价过程。原理认可是在产品开发阶段所给予的原则性批准,是一种客户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过程中自愿要求本社所提供的技术认证服务。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 E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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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非入级船舶产品检验服务

05/24.2022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邮箱:survey@ccs.org.cn更多便捷服务: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 E中国籍非入级船舶产品检验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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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工程软件COMPASS-SDP

07/25.2022

COMPASS-SDP是中国船级社自主研发的新一代船体结构描述性规范要求评估软件,该系统通过图形交互模式创建船舶几何和结构,并提供高效的参数化建模功能,快速创建船舶二维结构模型,大幅提高建模效率和软件友好性;系统按照中国船级社规范校核船体梁屈服、极限和残存强度,尺度要求、屈曲强度、疲劳强度,船首冲击、船底砰击、液舱晃荡等要求,以及其他特殊要求,计算范围覆盖全船、逐步覆盖各类主要船型。 功能特点:● 图形交互和参数化模式相结合的完整二维结构建模,并提供结构属性刷、模型检查等多种模型编辑和检查能力;● 支持中国船级社二维船体结构模型数据交换格式(SSD-2D),可以同行业软件进行数据交换,已实现船舶三维设计软件NAPA Steel的模型数据导入;● 自动理想化及模型检查、多剖面/一键式规范评估,提供完整的规范评估及云图、中间结果和计算报告等多样化结果分析手段;适用范围:结构建模和描述性规范要求评估。适用船型如下: 版本号 适用船型 V2.4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2篇(普通干货船、集装箱船、散货船、双壳油船)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9篇(CSR散货船、CSR油船) 《集装箱船结构规范》(集装箱船) 《矿砂船结构规范》(矿砂船)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干货船、大舱口船、双壳油船) 《海上浮动设施入级规范》(FPSO) 《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游艇)  语言:简体中文系统:Windows7/10/11,64位版本:V2.4(2025年4月18日发布)联系人: 王思源  电话:010-58112300    邮箱:sywang@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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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材料和设备(船用产品)检验

01/01.1970

        船舶是由各种材料和设备组合而成的。在船舶检验中,将这些材料和设备统称为产品。由于船舶长期在水上航行,材料和产品必须满足在高盐度、高湿度、动态、长时间运行环境下安全可靠的要求。基于此,船用产品检验的作用就是采用技术评估的方法,根据主管机关和船级社颁布的技术法规和规范要求,验证材料和设备的符合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工作对象是产品制造企业,例如:钢厂、设备制造企业等。         船用产品检验包括单件/单批检验、设计认可、型式认可、工厂认可、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原理认可等,检验后分别签发:“船用产品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和“认可证书”等文件。         中国船级社(CCS)从1960年开展产品检验业务以来,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其检验模式、工作程序、运作方式业已成熟,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检验体系。         CCS已具有了一支经验丰富的检验队伍,每年参与20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他们通过对产品设计、制造、测试及其质量管理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从而确保了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公约、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为保障船舶质量和海上人命安全提供了先决条件。         CCS在世界范围内对产品制造厂进行认可或检验工作,经CCS认可的工厂有7000多家,CCS每年为客户签发超过30,0000份产品证书,这些制造厂分布在亚洲、美洲、欧洲等7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冶金、机械、电子、石油、化工、造船等各个行业。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产品检验”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点击这里)。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船用产品检验常见问题,请点击下载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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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附加标志

07/17.2020

       附加标志是中国船级社(CCS)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审核和型式试验等方式确认船用产品满足CCS相应附加要求的证书标识。       对于CCS有认可和检验要求的船用产品,申请方应首先完成相应的认可和检验。船用产品适用的附加标志包括但不限于下表:船用产品附加标志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产品附加标志”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  E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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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约相关服务

01/01.1970

在香港举行的2009年拆船公约外交大会上,国际海事组织(IMO)以决议形式通过了《2009年船舶安全与环境无害化回收再利用香港国际公约》(以下简称“香港公约”)。香港公约适用于悬挂缔约国国旗500GT及以上国际航行船舶和缔约国所属的拆船设施。香港公约最重要的理念是对船舶有害物质的全程控制。新船应编制有害物质清单(IHM)第I部分;现有船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应编制IHM第I部分。船舶在整个营运阶段,清单应保持更新。只有满足规定要求的拆船厂方能从事船舶的拆解工作。为配合香港公约的实施,IMO先后通过了6个配套导则,详细内容和要求可参见本社发布的(2010年)通函第11号总第11号、(2012 年)通函第65号总第227号、(2012 年)通函第100 号总第262 号、(2013 年)通函第21 号总第307 号。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盟拆船法规”(Regulation EU No 1257/2013)已于2013年12月30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31日起实施。该法案对船舶有害物质的控制比香港公约更严,除欧盟旗船舶外,还适用于所有到欧盟港口和锚地的非欧盟旗的船舶。该法规要求,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所有悬挂欧盟成员国旗的新船必须持有满足法规要求的有害物质证书、有害物质清单;自2020年12月31日起,悬挂欧盟成员国旗的现有船,以及所有停靠欧盟成员国港口或锚地的非欧盟旗的船舶,均应持有符合该法规相关要求的证书/符合证证明、有害物质清单。虽然香港公约尚未生效,但国际社会对船舶无害化回收再利用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航运界面临着更大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多的船厂、船东、制造业愿意提前实施香港公约。我社全程参与了香港公约、导则的制定,开展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工作,并发布了数个通函和指导性文件。截至目前,我社可提供:编制/审批材料声明(MD)、编制/审批有害物质清单(IHM)、签发满足公约/欧盟法规要求的《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有害物质清单证书》、签发满足公约/欧盟法规要求的《适拆符合证明》/《适拆证书》、授予满足香港公约/欧盟法规的“绿色护照”(GPR,GPR+,GPR(EU),GPR(EU+))附加标志、产品认证和分级、有害物质(试验)检测机构认可、专家机构认可、签发满足公约要求的《授权拆船厂从事拆解业务证明》(DASR)、编制/审批拆船计划等服务,同时推出了免费的管理软件“有害物质管理系统”(Green Chain,链接:http://greenchain.ccs.org.cn/login.jsp),方便各相关方履约。中国船级社(CCS)为确保船舶及其结构、产品、设备、系统、配件、布置和材料满足香港公约及配套导则要求,引导造船界、航运界、制造业向绿色无害化全面升级,以及鼓励新造船、营运船在公约生效前提前履约,已在“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中增加了多个“绿色护照”附加标志,为船舶提供增值服务。详细内容请参见CCS发布的(2012 年)通函第113号总第275 号。CCS《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2020年第一次变更通告分别于2016年、2020年对外发布,该指南包含具体的实施要求,以及新造船、营运船的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要求。您需要绿色护照吗?您需要向您的客户展示先进的理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形象吗?您需要增加客户源、扩大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吗?作为您忠实的合作伙伴,我们愿意也有能力为您提供服务,满足您的愿望,同时也为改善环境尽我们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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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服务

01/01.1970

       应船东或船厂申请,中国船级社(CCS)可为经验证的、持有符合香港公约和IHM导则要求的有害物质清单(IHM,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的新造船签发《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公约生效后可直接换发成证书)。新造船在设计和建造阶段,应按“收集有害物质信息”“使用有害物质信息”“编制标准格式的清单”3个步骤完成IHM的编制。        船东或船厂还可申请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6章第5节“环境保护附加标志检验”中的“绿色护照”(GPR,Green Passport for Recycling)附加标志,且此类被授予GPR附加标志的船舶将具有更高的市场接受度和认可度。只需船舶编制了符合规定的IHM且自签订造船合同、设计、产品订货、建造到投入营运等各阶段均满足我社“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相关要求时,CCS将授予船舶GPR附加标志。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 010-58113391 邮箱: survey@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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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互认型式认可

01/01.1970

       根据欧盟认可组织(EU RO)互认型式认可证书(MR TAC)的签发依据为欧盟(EC)391/2009规则,即《船舶检查和检验组织共同规范和标准条例》中第10条规定,中国船级社(CCS)可对具备条件的制造厂签发欧盟互认型式认可证书,在欧盟391/2009规则框架下工作的其他船级社均接受该证书。        CCS进行欧盟互认型式认可的指导文件为《欧盟互认型式认可纲要文件》(EU RO Framework Document) 以及CCS自身的型式认可要求。欧盟认可组织《互认型式认可纲要文件》可以通过访问欧盟认可组织网站http://www.euromr.org/Guidance%20for%20Mutual%20Recognition 获取。         欧盟认可组织互认型式认可由如下三个主要过程组成:        1)互认型式认可设计评价         2)互认型式认可生产质量体系审核 (PQA)         3)互认型式认可维护        根据上述相关信息及要求,产品制造厂均可向CCS提出互认型式认可要求。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E欧盟(EC)391/2009规则   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 E互认型式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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