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征求《钢质海船入级规范_第8篇第39章_油井增产船补充规定(初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10-10 14: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船级社总部下达的相关任务,上海规范研究所已完成《钢质海船入级规范_8篇第39_油井增产船补充规定(初稿)》的编制工作。现发布初稿(包括简要编写说明)向业界征求意见(见附件1、附件2)。请贵单位对规范初稿研阅提出意见,20251025前将反馈意见以附表形式(见附件3)发送至上海规范研究所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高频; mailgaopin@ccs.org.cn; 电话:021-38103507

为了方便在反馈意见处理过程中及时沟通联系,请在附件3《意见反馈处理表》意见来源一栏写明反馈意见联系人、电话及e-mail地址。

   感谢贵单位的大力支持!

下载链接:
附件1:.钢规第8篇第39章_油井增产船补充规定(初稿)20250931.pdf
下载链接:
附件2:《油井增产船补充规定》(初稿)简要编写说明.pdf
下载链接:
附件3:反馈意见表.doc
注: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