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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审核(ISM)

01/01.1970

公约及规则要求:       为加强国际航行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SOLAS公约第IX章要求适用船舶及其管理公司应符合《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的要求。适用ISM规则的公司应经审核获得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认可组织签发的符合证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以下简称“DOC”),适用ISM规则的船舶应经审核获得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认可组织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以下简称“SMC”)。详细要求可参考中国船级社《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范》。 适用船舶:       客船(包括高速客船)及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高速货船及其他货船和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不适用于政府经营的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船舶。适用公司:       指船舶所有人或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诸如管理者或光船租赁人,他们已从船舶所有人处接受船舶营运的责任,同意承担《国际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证书:       临时SMC:新船交付、公司新承担一艘船舶的营运责任或更换船旗时应进行船舶临时审核,审核满意后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SMC。       SMC: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在船实施满3个月后经初次审核满足ISM规则要求,将获得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SMC。SMC第2个周年日至第3个周年日期间应进行中间审核,SMC有效期届满前应进行换证审核。       临时DOC:公司新成立、或公司现有“符合证明”新增船舶类型应进行临时公司审核,审核满意后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临时DOC。       DOC:公司已全面实施安全管理体系且其管理的每种船型中至少各有一艘船舶已经运行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至少3个月,经初次公司审核满足ISM规则要求,将为公司签发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DOC。DOC周年日前后3个月内应进行年度审核,DOC有效期届满前应进行换证审核。       中国船级社(CCS)船舶审核认证业务水平始终保持与国际同行同步发展,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主管当局的授权代其从事法定审核并签发ISM证书。 CCS拥有一支高学历和经验丰富的专职审核员队伍,在国内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城市,及亚洲、欧洲、美洲、中东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设立了CCS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球的检验网点,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了便捷、及时和高效的ISM审核服务。       客户只需向中国船级社在国内外就近办事机构提交一份船舶审核申请书,即可申请船舶审核服务。申请公司DOC审核,请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递交公司所在地CCS辖区分社。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3599邮箱:survey@ccs.org.cn更多便捷服务: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E船舶审核申请单E公司审核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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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入级

01/01.1970

       入级是评定船舶技术状况的重要手段,船舶是否具有船级、以及船级等级都会直接影响到船舶的运费和保险费,即货主和保险公司对船舶的信任程度。同时也会影响到船舶在买卖和租赁时的船价及租金。与非入级船舶相比,入级船舶在船舶交易、航运揽货、投保费率上都具有相当的优势。        中国船级社(CCS)经过多年的发展,船舶检验业务水平已与国际同行保持了同步发展,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主管当局的认可与授权代其从事法定检验签发法定证书,而且所从事的入级检验及授予的船级符号和附加标志也得到了国内外保险界的认可及保险条款上的优惠。        CCS拥有一支高学历和经验丰富的专职入级船舶检验队伍,在国内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城市,在海外包括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的多个国家/地区设立了CCS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球的检验网点。        CCS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要求从事入级船舶检验发证工作,确保整个服务活动过程受控,确保了检验质量,CCS级船舶港口国检查质量表现在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中保持前列。        随着航运和造船业的高速发展,CCS入级船队规模得到了壮大,一批超大型、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LNG、VLCC、VLOC、21000箱超大型集装箱船、21万载重吨散货船、40万载重吨矿砂船等)加入了CCS船队,提升了CCS船队的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截止2024年10月底,国际航行入级船队达6175艘、1.6亿总吨。        CCS加速高附加值船舶技术研究,完成大型薄膜型LNG运输船直接计算和标准制订,LNG双燃料型散矿船、LNG加注船、LNG动力大型油轮、油电混合动力散矿船等船型研发,以及大型豪华邮轮的规范适用性实船验证。        CCS着力开发服务产品,为客户提供精准服务。开展大型矿砂船、散货船、成品油船等船型的结构优化和能效升级工作。提供船舶应急响应服务和船舶状况评估程序(CAP)。颁布《船舶远程检验指南》,推进远程检验技术,为客户提供高效灵活的检验服务,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入级业务的影响。   (20000箱级超大型集装箱船“中远海运天蝎座”)   (30.8万载重吨油轮“新海远”)   (62000载重吨多用途纸浆运输船“中远海运卓越”)          CCS致力在入级船舶领域为各界竭力提供优良的服务,欢迎各界选择我们的服务,监督我们的服务,共同为航运安全、海洋环境清洁贡献我们最大的力量。        客户只需向CCS在国内外就近办事机构提交一份船舶入级申请书,即可申请船舶入级服务。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010-58113599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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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审图

01/01.1970

       为对申请入级或非入级国内航行新造、重大改建船舶的设计,包括对涉及船舶结构、系统和安装设备等方面的主要设计图纸进行完整地审核批准,使设计完全符合政府主管机关法定要求和中国船级社(CCS)规范的各种要求,并作为开展船舶新造船检验和颁发相关证书的基础,CCS为客户提供国内船舶审图服务。       CCS拥有覆盖全国的审图机构,提供快速便捷审图服务,包括:中国船级社审图中心(社审图中心本部、大连、武汉、江苏、广州审图中心)和各二级分社国内船舶审图部(天津分社审图部、青岛分社审图部、上海分社审图部、浙江分社审图部、福州分社审图部、海南分社审图部、重庆分社审图部、武汉分社审图部)。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   话:010-58112554 邮   箱:survey@ccs.org.cn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船舶图纸审查申请表(适用非入级船舶)建造船舶审图检验服务协议建造游艇审图检验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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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建造

01/01.1970

       (4000TEU集装箱船 “大丰港 海融”号)             提供入级或非入级国内航行新建船舶建造周期内的各项检验服务,主要包括开工、安放龙骨、下水、试航等建造阶段中的检验服务以及船上使用的各种设备产品的检验服务。     主要包括:     非入级国内航行船舶建造的法定检验。     入级国内航行船舶建造的船级和法定检验。 船舶入级检验是由本社根据入级规则及规范规定的检验范围和要求对拟取得或已取得国内入级符号的国内航行船舶实施的检查和试验。其目的是为了查明受检船舶的结构强度、 推进、 操纵及辅助设备、 系统和维护情况等是否符合规则及规范的相关要求。     船舶的法定检验系指法规规定的各种检验(包括政府的法令、条例规定的检验),即为保障船舶和人命财产的安全, 防止水域环境的污染, 以及保障起重设备安全作业等,对国内航行船舶所规定的各项检查和检验,以及检查和检验后签发或签署相关的法定证书。     检验依据:国内法规、规范、规则、检验指南、程序文件、验船师须知、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本社认可或接受的技术标准、通函。     注意事项:建造客运船舶(包括普通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载货汽车滚装船、旅游船等)和液货危险品运输船舶(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须事先得到相应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我社现场检验单位在受理检验前,应要求申请方提供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运力批件,现场检验单位在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若执行检验单位难以确认,可报请总部。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   话:010-58112554 邮   箱:survey@ccs.org.cn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       游艇型式检验服务协议       建造游艇检验服务协议       建造游艇检验服务协议附件       建造船舶检验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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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衣产品审查部

01/01.1970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涉及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的产品、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产品,以及法律法规要求依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确认其具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并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允许其生产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救生衣产品审查部”(简称“救生衣产品审查部”)自2003年起设立在中国船级社。      2018年9月,国务院发文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含救生设备),将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后,在大幅压减生产许可证基础上,国家发文再次取消13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将两类合并为一类统一管理,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将仅剩10类,仅为历史最高值(487类)的2%左右。    虽然救生设备不再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救生衣产品审查部”依旧保持相关职能,审查部继续承担做好相关工作。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行业产品质量管理。更多便捷服务:E关于换发救生衣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E救生衣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及检验机构联系方式E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E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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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规范与科研

01/01.1970

       中国船级社(CCS)一直致力于为海洋工程勘探开发服务,通过为海洋工程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编写大量海工规范及指导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海工规范体系。        CCS紧跟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加速了深水浮式生产系统、深水海底管道和深水水下生产系统关键技术的科研工作,独立承担并完成了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安监总局等单位的20余项重要科研项目,掌握了大型海工结构物的总体布置、性能计算、晃荡载荷计算、运动抑制、总体强度计算、动力定位及锚泊定位计算等核心技术。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 022-65173090 邮箱:ot@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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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附加标志

07/17.2020

       附加标志是中国船级社(CCS)通过资料审查、现场审核和型式试验等方式确认船用产品满足CCS相应附加要求的证书标识。       对于CCS有认可和检验要求的船用产品,申请方应首先完成相应的认可和检验。船用产品适用的附加标志包括但不限于下表:船用产品附加标志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产品附加标志”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  E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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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设施全生命周期服务

07/15.2020

       近年来,随着海上资源开发业务发展,海上设施的应用正从传统的海上油气开发处理领域向新兴的海上施工、海上风电、渔业养殖及旅游等领域不断扩展,海上设施的数量也在不断增长。海上设施由于其作业的海洋环境条件恶劣、操作难度大,难以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甚至威胁海上人命安全和海洋生态环境。       中国船级社(CCS)基于移动平台的特殊结构设计模式和装备形式建立了平台结构的有限元模型,为客户提供移动平台全生命周期服务,进而保障移动平台的安全。       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CCS开发了一套基于结构模型数据库的海上移动平台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MSER)。该系统是以结构模型数据库为基础,为移动平台井位作业能力分析、应急响应以及现场检验提供服务,以保证海上移动平台结构安全为目的的大型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建立有限元模型数据库,结合设计原始图纸数据及生命期中的动态数据输入(如改造、测厚等),应用有限元计算及理论分析,给出结构安全评价结论,为检验机构现场检验、平台日常维护和保养提供指导,并在平台改变作业环境条件需要井位作业能力分析时以及出现意外事故需要进行应急响应时,为船东快速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1、服务功能            1)全生命周期内的连续结构技术状况评价             对移动平台从设计、建造、检验、改造到日常营运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结构安全分析、跟踪、监控、管理。            2)井位作业能力分析            可对移动平台能否适应新的环境条件作业做出井位作业能力分析评判,帮助平台管理者快速做出决策。            3)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支持            可针对突发事件(如桩腿穿刺,平台拖航碰撞等),对移动平台结构安全快速做出评价,给出应急响应措施,为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结构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4)为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检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可及时、全面反映平台结构的实际状态,找出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及现场重点检验建议,为平台的修理、维护、保养和验船师的现场检验提供技术支持。            5)老龄移动平台安全管理            通过对老龄移动平台的持续跟踪及周期性的结构安全评价,为老龄平台的定期维修保养提供技术支持,降低老龄平台的运营风险。       2、系统特点       实现状况数据和有限元模型完美的无缝对接,建立了全生命周期内连续、动态、快速的结构评价体系。            1)有限元计算具备快速响应能力            实现了测厚数据与平台有限元计算模型的无缝对接,从而使平台有限元计算具备了快速响应能力,能够快速的坞修档期内将计算分析的结论、建议反馈给平台,指导修理或改造施工。            2)测厚工作准确、高效            提供了一个针对测厚的系统化平台,结合上次的评估结果和现场情况确定测厚范围,打印测厚用图,根据录入的测厚数据自动生成规范化的测厚报告,从而实现了测厚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            3)移动平台结构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可对平台的原始设计、历次改造/修理的图纸资料以及历次检验检测数据、有限元模型、历次计算分析资料等平台资料集中管理,基于这些完备的技术资料以及系统的结构技术状况评价、平台作业前预评价、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老龄平台的评价与管理等功能,实现对移动平台结构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3、应用流程       4、成果业绩       MSER系统已经成功应用于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胜利油田海洋钻井公司的百余项移动平台井位作业能力分析、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析和老龄平台结构安全评估分析工作,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MSER系统,开创了海上移动平台结构安全管理的新模式,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海上移动平台的安全营运和科学管理。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22-62022888-1213,010-58113424 邮箱:ot@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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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约相关服务

01/01.1970

在香港举行的2009年拆船公约外交大会上,国际海事组织(IMO)以决议形式通过了《2009年船舶安全与环境无害化回收再利用香港国际公约》(以下简称“香港公约”)。香港公约适用于悬挂缔约国国旗500GT及以上国际航行船舶和缔约国所属的拆船设施。香港公约最重要的理念是对船舶有害物质的全程控制。新船应编制有害物质清单(IHM)第I部分;现有船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应编制IHM第I部分。船舶在整个营运阶段,清单应保持更新。只有满足规定要求的拆船厂方能从事船舶的拆解工作。为配合香港公约的实施,IMO先后通过了6个配套导则,详细内容和要求可参见本社发布的(2010年)通函第11号总第11号、(2012 年)通函第65号总第227号、(2012 年)通函第100 号总第262 号、(2013 年)通函第21 号总第307 号。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盟拆船法规”(Regulation EU No 1257/2013)已于2013年12月30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31日起实施。该法案对船舶有害物质的控制比香港公约更严,除欧盟旗船舶外,还适用于所有到欧盟港口和锚地的非欧盟旗的船舶。该法规要求,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所有悬挂欧盟成员国旗的新船必须持有满足法规要求的有害物质证书、有害物质清单;自2020年12月31日起,悬挂欧盟成员国旗的现有船,以及所有停靠欧盟成员国港口或锚地的非欧盟旗的船舶,均应持有符合该法规相关要求的证书/符合证证明、有害物质清单。虽然香港公约尚未生效,但国际社会对船舶无害化回收再利用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航运界面临着更大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多的船厂、船东、制造业愿意提前实施香港公约。我社全程参与了香港公约、导则的制定,开展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工作,并发布了数个通函和指导性文件。截至目前,我社可提供:编制/审批材料声明(MD)、编制/审批有害物质清单(IHM)、签发满足公约/欧盟法规要求的《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有害物质清单证书》、签发满足公约/欧盟法规要求的《适拆符合证明》/《适拆证书》、授予满足香港公约/欧盟法规的“绿色护照”(GPR,GPR+,GPR(EU),GPR(EU+))附加标志、产品认证和分级、有害物质(试验)检测机构认可、专家机构认可、签发满足公约要求的《授权拆船厂从事拆解业务证明》(DASR)、编制/审批拆船计划等服务,同时推出了免费的管理软件“有害物质管理系统”(Green Chain,链接:http://greenchain.ccs.org.cn/login.jsp),方便各相关方履约。中国船级社(CCS)为确保船舶及其结构、产品、设备、系统、配件、布置和材料满足香港公约及配套导则要求,引导造船界、航运界、制造业向绿色无害化全面升级,以及鼓励新造船、营运船在公约生效前提前履约,已在“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中增加了多个“绿色护照”附加标志,为船舶提供增值服务。详细内容请参见CCS发布的(2012 年)通函第113号总第275 号。CCS《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2020年第一次变更通告分别于2016年、2020年对外发布,该指南包含具体的实施要求,以及新造船、营运船的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要求。您需要绿色护照吗?您需要向您的客户展示先进的理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形象吗?您需要增加客户源、扩大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吗?作为您忠实的合作伙伴,我们愿意也有能力为您提供服务,满足您的愿望,同时也为改善环境尽我们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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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服务

01/01.1970

       应船东或船厂申请,中国船级社(CCS)可为经验证的、持有符合香港公约和IHM导则要求的有害物质清单(IHM,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的新造船签发《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公约生效后可直接换发成证书)。新造船在设计和建造阶段,应按“收集有害物质信息”“使用有害物质信息”“编制标准格式的清单”3个步骤完成IHM的编制。        船东或船厂还可申请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6章第5节“环境保护附加标志检验”中的“绿色护照”(GPR,Green Passport for Recycling)附加标志,且此类被授予GPR附加标志的船舶将具有更高的市场接受度和认可度。只需船舶编制了符合规定的IHM且自签订造船合同、设计、产品订货、建造到投入营运等各阶段均满足我社“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相关要求时,CCS将授予船舶GPR附加标志。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 010-58113391 邮箱: survey@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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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运船舶碳强度评估

06/24.2021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6届会议(MEPC 76)审议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VI的修正案,引入了降低国际航运碳强度的技术和营运措施,标志着营运船舶碳强度要求纳入法规实施,航运碳强度新时代来临。基于降低国际航运碳强度的《MARPOL公约》附则VI修正案,结合已积累的计算和评估实践经验,CCS面向行业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1)船舶/船队技术能效(EEXI)计算、评估和预验证2)船舶/船队营运能效(CII)计算、评级与预验证3)船舶/船队相应船型EEXI/CII对比分析4)提高船舶EEXI与CII的技术与措施,及其评估验证,包括:★ 非EEDI船舶航速与功率(水池、数字计算等)评估验证★ 节能装置(动力系统及水动力系统等)效果评估验证★ 降功率方案设计与效果评估5)航运碳强度规则培训,包括:★ EEXI/CII的具体要求★ 船舶EEXI/CII计算方案★ EEXI/CII对营运船舶和船舶营运的影响分析 ★ 提高船舶EEXI/CII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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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船舶初次检验

01/01.1970

  客户可就近向中国船级社(CCS)国内各分支检验机构提交一份国内航行船舶营运检验服务通知单,即可申请营运船舶初次检验服务。检验流程: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   话:010-58113387 邮   箱:ds@ccs.org.cn更多便捷服务: 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国内航行船舶营运检验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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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Rightship GHG 评级

06/24.2021

为切实解决船东在Rightship GHG评级中遇到的问题,中国船级社为船东提供船舶Rightship GHG 评级技术服务。一、   服务流程(1)船东可通过辖区内分社或直接与服务实施单位(技术中心,或各相关审图中心,科创中心)联系,提出评级需求。(2)服务实施单位与船东及时进行沟通,在了解船舶状况、船舶技术参数等信息后为船东提供初步解决方案。(3)方案确定后,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进一步服务工作。(4)服务实施单位基于船东提出的目标,为其提供主机EPL等提高GHG评级技术方案,在双方对主机功率成一致后开展EVDI计算和最小推进功率评估。(5)服务实施单位出具EVDI计算书和最小推进功率评估报告,供船东Rightship GHG评级所需。如船东需要调整,服务实施单位将配合船东做第二次计算和评估。二、   评估所需资料评估中所需所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1) 总布置图(2) 技术规格书(3) 装载手册(Final,含静水力表、受风面积计算等)(4) 舵系布置图(5) 水池试验报告(阻力、自航、螺旋桨敞水试验)(6) 主机EIAPP证书及技术案卷(如有) (7) 辅机EIAPP证书及技术案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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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 DCS及EU MRV

01/01.1970

IMO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机制及欧盟航运CO2排放监测、报告和验证法规 背景:        航运是一个巨大且不断发展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减少或限制航运温室气体排放将为控制气候变化带来显著的效果。在大多数情况下,航运相比其他运输方式具有更大的能源效率。据IMO统计,如航运温室气体排放不加以控制,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排放量的比值将由目前的3%上升到2050年的5%,这与至2050年控制全球气温变暖在2摄氏度以下的全球目标不相匹配。2011年,IMO推出了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强制要求,并计划下一步采用市场机制的方法对航运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采集航运公司及其船舶年度CO2排放数据和相关能效信息成为航运温室气体排放市场机制的实施基础。 欧盟航运CO2排放监测、报告和验证(MRV)法规:        欧盟议会及理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通过了第2015/757号关于对航运二氧化碳排放监控、报告和验证法规,要求法规适用的船舶应编制和实施船舶CO2排放《监测计划》并在每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向欧盟和船旗国提交年度CO2《排放报告》。        1)适用范围:             ●适用5000总吨以上船舶,从上一停靠港(装卸货港口)到欧盟成员国管辖下停靠港、从欧盟成员国管辖下停靠港到下一停靠港,以及在欧盟成员国管辖下停靠港之间航行并排放CO2的航次。             ●不适用于军舰、海军辅助船、捕鱼船或鱼品加工船、构造简单的木船、非机动船、非商业用途的政府船舶。        2)公司应做什么?             ●2017年8月31日前,公司应向获得欧盟认可的验证机构提交适用欧盟MRV法规的每一艘船舶的《监测计划》。             ●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经验证方验证满意的《监测计划》。             ●从2019年及之后的每一年4月30日前,经验证方验证满意的《排放报告》应提交欧盟和船旗国主管机关。             ●从2019年及之后的每一年6月30日之前,抵达、位于或驶离欧盟成员国管辖下港口并在报告期内从事过欧盟航次的船舶,应随船携带一份由验证方签发的年度排放报告符合证明。 《MARPOL》附则VI修正案(MEPC.278(70)):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于2016年10月通过了《MARPOL》附则VI的修正案,建立油耗数据收集机制,要求公约适用的船舶应编制和实施《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计划(DCS)》(该计划作为SEEMP的第二部分)并在每一个报告年度结束后向船旗国或其授权认可组织提交船舶年度燃油消耗报告。        1)适用范围:             适用于5000总吨及以上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在报告年度所有消耗燃油的航次。         2)公司应做什么?              ●2018年12月31日前,公司应向船旗国或其授权的认可组织提交适用MARPOL附则VI修正案的每一艘船舶的《燃油消耗收集计划》并获得批准。              ●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经船旗国或其授权认可组织批准的《燃油消耗收集计划》。              ●2020年及之后的每一年3月31日前,应将船舶年度燃油消耗报告提交船旗国或其授权认可组织验证。              ●2020年及之后的每一年6月1日前,每一艘适用船舶应随船携带一份由船旗国或其授权认可组织签发的年度燃油消耗报告符合证明。 实施时间一览表: CCS提供的服务:        1)计划审批与报告验证        中国船级社(CCS)通过欧盟国家认证机构(ACCREDIA)认证,获得欧盟MRV验证资质,为法规适用船舶提供《监测计划》和《排放报告》验证服务。        中国船级社作为船旗国授权组织,为适用MARPOL附则VI修正案的船舶提供《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计划》审批和《船舶燃油消耗报告》验证服务。        2)《船舶CO2排放监测、报告和验证实施指南》        指导船东或公司按欧盟MRV法规以及MARPOL公约附则VI修正案要求编制和实施船舶CO2排放监测和燃油消耗数据采集计划,统计年度CO2排放报告和燃油消耗报告,并为计划审批和报告验证提供指导;        3)中国船级社MRV系统:CCS为广大客户提供船舶CO2排放监测、评估和报告通用管理工具,提高数据质量和管理效率。             ●船舶能效数据采集监测(船端)               采集单船航次数据,评估数据质量,统计和报送航次和年度报告。             ●船舶能效数据管理系统(网络端)               公司船队航次数据采集和管理。               对比理论数据、历史数据、同类型船舶数据评估数据质量。               公司内、外部能效水平对比评估。               统计和报送《排放报告》        4)外部培训        针对航运公司需求,CCS就《船舶CO2排放监测、报告和验证的实施与应对》开展外部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法规及公约要求,确保《监测计划》的有效实施和排放报告数据的正确收集。相关下载及链接:1、IMO DCS及欧盟MRV验证服务申请2、船舶绿色生态综合管理系统 3、IMO DCS及EU MRV验证要求4、船端能效数据采集软件 5、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第二部分(SEEMP Part II)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联系人:刘洋 电话:010-58112473 邮箱: liuyang@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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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能效数据采集软件

01/01.1970

       为满足IMO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系统和欧盟船舶CO2相关数据采集统计报告要求,中国船级社(CCS)开发了船舶能效采集监测系统软件。该软件采集抵离港名称、抵离港时间、燃油消耗和加装数量、航行里程、载货量等能效相关数据,实现能效相关基础数据监测、统计分析、生成基于不同目标的排放报告等功能。软件可以单船独立安装运行,也可以配套中国船级社现有“船舶能效管理系统”或企业相应服务端使用。软件可以为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数据验证提供可靠的数据来源,为航运企业能效相关数据统计、监测和报告管理提供便利化、多样化的服务。        CCS免费提供船舶能效数据采集监测应用软件,安装简单易行。软件开发最大限度地考虑了企业计算机配置现状,以期降低企业安装、运行和维护成本。软件具有中英文版本,一款应用软件即可满足不同法规对船舶能效数据的采集和报告要求,助力航运企业能效相关数据采集、报告和碳排放核算核查。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联系人:卫冲电话:010-58112341邮箱:weichong@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下载:船舶能效数据采集系统软件安装包和用户手册(2023-8-1)               软件升级补丁(2024-1-26)              CCS能效系统网站及船端软件操作指南(系统初始用户名和密码为:admin/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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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服务

01/01.1970

       中国船级社(CCS)海洋工程服务始于上世纪70年代初, CCS接受中国政府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政府授权,独立对中国海域从事勘探、开发和生产作业的海上设施、设备及材料实施法定检验、入级检验、发证检验和鉴证检验,这些海上设施分布从渤海湾到南中国海,从浅海到深海,遍及中国海域勘探开发作业的各油气田。        CCS积极拓展海洋经济服务新领域,为海上渔业养殖、休闲设施提供入级与鉴证检验服务;为海上风电安装平台提供入级检验服务;结合风机认证、检测技术以及海洋工程中心对海上风电场独特的研究,为中国海上风电行业的发展提供强力技术支撑。        CCS一直将服务海洋油气开发、保障海洋油气开发的安全与环保、拓展海洋新经济、促进产业自主创新发展视为自身使命,不断完善和维护相关的技术规范、指南、须知,提高审图、计算、分析校核、检验、项目管理和信息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旨在为国内外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工程服务、海洋新经济发展、为全球可持续能源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的目标是为您提供:        P海洋工程全领域的检验与评估服务;        P海上设施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涵盖设计、建造、营运、弃置每个阶段。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传真:010-58112875 邮箱:oe@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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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船舶审图

01/01.1970

       新建船舶审图服务是对新造船舶的设计进行审核批准,这是开展船舶新造船检验和颁发入级证书的基础。其依据包括:新建船舶适用的规范(包括指南)、公约、规则和授权船旗国政府法定要求,以及本社与审图客户签订的协议/备忘和书面约定的其他标准,对涉及船舶结构、系统和安装设备等方面的主要设计图纸进行完整地审核,使设计完全符合国际公约、船旗国法定要求和中国船级社(CCS)规范的各种要求。 (雪龙2号)               CCS拥有覆盖全国的审图机构,包括:中国船级社审图中心本部(上海)、大连审图中心、武汉审图中心、江苏审图中心、广州审图中心。        CCS已开展船舶电子审图服务,为向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审图服务,可实现在图纸上进行电子批注,在客户端实现图纸上传、下载、项目分配、查询等功能:        P便利的图纸上传、下载功能:电子图纸的自动登记、批量上传、批量下载功能,解放了客户大量的图纸上传工作,使客户的图纸操作更加方便、高效。        P丰富的查询功能:图纸送退审情况、审图进度的直接查询,使客户可以随时了解项目的审图动态;及时完整的退审提示信息、图纸下载记录的查询,使客户可以及时查看待办工作并进行图纸的下载。       P详细的审批信息:退审电子图纸页面的水印信息完整、实用,使客户可详细地查询到审批图纸的审图单位、审图时间、退审意见批次。        P自主透明的用户管理功能:主账号与子账号的设置方式,使客户可以清晰地了解本单位员工账号、项目操作的权限分配情况,并能够自主管理和调整。        P便捷的注册方式:账号注册、审图项目申请方便快捷,且能够通过邮件及时获得系统自动发送的处理结果。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   话:010-58112554 邮   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 船舶电子审图服务在线申请 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 建造船舶审图检验服务协议 建造游艇审图检验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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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最终检验服务

01/01.1970

       船舶在退役前和拆船开工前可申请我社对船舶进行最终检验。船舶应在申请最终检验之前完成IHM第II部分(操作产生的废料)和第III部分(物料)的制定。对IHM(包括第I、II、III部分)、拆船计划(由拆船厂制定)和拆船厂的资质情况审核、且对船舶检验合格后,我社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国际适合拆船符合证明》。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 010-58112038 邮箱: cd@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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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01/01.1970

  产品检验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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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互认型式认可

01/01.1970

       根据欧盟认可组织(EU RO)互认型式认可证书(MR TAC)的签发依据为欧盟(EC)391/2009规则,即《船舶检查和检验组织共同规范和标准条例》中第10条规定,中国船级社(CCS)可对具备条件的制造厂签发欧盟互认型式认可证书,在欧盟391/2009规则框架下工作的其他船级社均接受该证书。        CCS进行欧盟互认型式认可的指导文件为《欧盟互认型式认可纲要文件》(EU RO Framework Document) 以及CCS自身的型式认可要求。欧盟认可组织《互认型式认可纲要文件》可以通过访问欧盟认可组织网站http://www.euromr.org/Guidance%20for%20Mutual%20Recognition 获取。         欧盟认可组织互认型式认可由如下三个主要过程组成:        1)互认型式认可设计评价         2)互认型式认可生产质量体系审核 (PQA)         3)互认型式认可维护        根据上述相关信息及要求,产品制造厂均可向CCS提出互认型式认可要求。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010-58112185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E欧盟(EC)391/2009规则   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 E互认型式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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