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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级保持/暂停/恢复/取消

01/01.1970

船级保持:        1.船舶的船体(包括设备)和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应按本社入级规范的规定进行各种检验,确信其技术状况仍能符合所授予的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的规定或证书有效期的规定。检验种类主要包括特别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坞内检验、螺旋浆轴与艉管轴检验、锅炉检验、循环检验、临时检验、改装或改建检验等.         2.船舶的船体(包括设备)和轮机(包括电气设备)应按所授予的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的规定或证书有效期的规定进行良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货物装载和压载的分配,以及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操纵速度和航向等。       3.船舶应遵守规定的装载条件和其他预定的航行条件,包括附加标志所限定的条件进行营运。       4.货物的配载和堆装应按本社批准的装载手册和/或装载仪和货物系固手册(包括集装箱和单元货物)的规定进行。如上述配载和堆装等有改变时,则装载手册和/或装载仪(如设有时)和货物系固手册应作相应的变更并送本社认可。       5.任何可能影响所授入级符号和附加标志或证书有效的损坏、故障、断裂或搁浅和修理,船长应及时向本社报告,本社将指派验船师进行检验并提出修理要求和建议。船级暂停:       1.船舶超出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规定的限制,以及批准的其他附加条件进行营运,船级将被暂停,入级证书将失效。       2.船舶一旦发生任何可能使已授予的船级趋于失效的损坏、缺陷、故障或搁浅,且未在合理的第一时间向CCS报告,或者在预期的修理开始之前未提交CCS同意,均可能导致船级暂停,并使入级证书失效。       3.如下情况之一,将导致船级暂停和入级证书失效,除非验船师为完成这些检验已登轮:       1)如CCS给出的船舶遗留项目或船级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消除,且未经CCS同意展期;       2)如在年度检验时,到期或过期的循环检验项目未完成,且未经CCS同意展期;       3)如除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或特别检验以外其他建造后检验,未在到期日完成,且未经CCS同意展期;       4)如任何损坏、缺陷、故障或搁浅的修理未按规定完成并检验。       5)船东未能安排《钢制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不定期检验。      4.如下情况之一,将导致船级自动暂停和入级证书失效:      1)年度检验未在其周年到期日的后3个月内完成,除非船舶正在进行年度检验的完成检验;      2)2中间检验未在5 年特别检验周期的第3个年度检验周年到期日的后3个月内完成,除非船舶正在进行中间检验的完成检验;      3)船舶未在CCS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别检验,且未经CCS同意展期,除非在到期日之前船舶已开始进行特别检验的完成检验(此检验应在恢复营运前完成)。     a. 在"例外情况"下,如验船师登轮按照下述范围检验满意后,CCS可同意给予不超过3 个月的特别检验展期:     (a) 年度检验;     (b) 对遗留项目/船级条件重新进行检查;     (c) 特别检验的项目尽实际可能地进行;     (d) 如果在船级展期的到期日之前,坞内检验已到期,则应由认可的水下检验公司进行一次水下检验。如船舶的水下部分没有遗留项目/船级条件,且展期后的坞检到期日距上次坞检不超过36个月,则可不必进行水下检验。     b. 如船舶的入级证书预计在海上航行时将过期,且在证书到期之前船东已向CCS书面申请特检展期,并已对验船师在该轮即将挂靠的第一港口登轮进行实质性的安排,当CCS认为这种展期在技术上合理可行时,该轮的特别检验可以宽限至入级证书到期后抵达的第一个港口。在"例外情况"下,如船舶的特别检验无法在第一港口完成,则可按照上述a 要求进行特检展期,但是,展期后的特别检验到期日自原特检到期日算起不得超过3 个月。      5.如出现超出船东或CCS正常控制能力的不可抗力的情况,船舶在港时无法及时完成到期检验项目,经船东申请,在满足下述条件下,CCS可同意船舶在保持船级情况下,直接航行到卸货港卸货,必要时,随后压载航行至将完成检验的港口:      1)检查船舶记录;      2)当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CCS无法在当前港口登轮时,CCS应能够在船舶的第一个到达港,进行到期和/或过期的检验项目及遗留项目/船级条件的检查;      3)通过对该轮历史记录的了解及当前港口的检验,如现场验船师认为船舶状况适合单航次航行至卸货港,以及必要时随后压载航行至修船港,并经过CCS总部确认。当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CCS无法在当前港口登轮时,船长应确认船舶状况满足前往最近的停靠港的要求。     在此情况下,船级已经自动暂停的船舶,如满足上述条件,船级可以恢复。      6.如果船舶在1年内发生2次或2年内发生3次被PSC 滞留,且被给出严重缺陷,CCS可决定暂停船级,并在船舶录中给出相应的注释。  船级恢复: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恢复船级:     1.当船舶满意地完成过期的检验之后,船级将恢复。恢复船级后,下次相关检验的到期日期仍应按原相应检验的到期日起算。从船级暂停到船级恢复期间,船舶不具有船级;     2.到期或过期的循环检验项目经确认完成,船级将恢复;     3.到期或过期的遗留项目经确认完成,船级将恢复。 船级取消:     1.如发生下述情况之一,船级将被取消:    ①应船东的申请时;    ②当导致船级暂停的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间纠正时;    ③如船舶在尚未完成要求其在开航前处理的遗留项目或船级条件时出海航行,船级将立即被取消;    ④当船舶因过期的年度检验、中间检验、特别检验或本规范规定的其他建造后检验和/或过期的遗留项目/船级条件,而导致船级暂停连续达到6 个月时;对于处于搁置状态、正在等待对其事故的处置或正在进行恢复船级的检验的船舶,可以同意延长船级暂停期;    ⑤船舶的船体与设备、轮机包括电气设备,遭受重大损坏或发生其他情况,经确认已无法继续营运时,如沉没、拆船等;    ⑥未按时交纳检验费。    2.如果船舶在1年内发生2次或2年内发生3次被PSC滞留,且被给出严重缺陷,CCS也可决定取消船级,并在船舶录中给出相应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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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级和初次入级检验

01/01.1970

       营运船舶的转级检验是指对具有IACS船级社船级(CCS)的已投入营运的船舶,申请转入CCS船级,在授予其CCS船级和颁发入级证书之前,所进行的符合性检查,以确认其文件、结构和设备的设计、配置和技术状况以及管理等符合CCS入级规范、规则及CCS承认的其他技术要求。       营运船舶的初次入级检验是指对不具有IACS船级社船级的已投入营运的船舶,申请加入CCS船级,在授予其CCS船级和颁发入级证书之前,所进行的符合性检查,以确认其文件、结构和设备的设计、配置和技术状况以及管理等符合CCS入级规范、规则及CCS承认的其他技术要求。CCS将根据船舶实际技术状况和现有船级社情况,考虑安排对船舶进行入级前勘验和图纸审批。       在申请转级和初次入级时,可以结合船舶正常检验周期进行,建议客户可以提前和CCS取得联系,CCS将充分考虑船期安排和船舶的航次计划向船东/管理公司提供建议,以便在更为合适的时间、港口或者船厂进行检验。      拟申请CCS初次入级检验的船舶,请按以下流程办理: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21-3810-3599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E检验所需提供图纸清单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船舶设计建造标准清单(2022-1)入级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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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船舶进口勘验

01/01.1970

       旧船舶进口勘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要求,应船公司申请由船舶检验机构对旧船舶进口前的技术状况和有关信息进行一般性检查和调查的技术活动,其目的是初步评估船舶的技术状况和适用的法规的符合性,特别是在船舶稳性、结构状况和重要设备配置等方面是否存在不符合的情况,并出具《旧船舶进口检验报告》,供船公司向商务部申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时使用。其中,进口旧船舶系指从国外进口的、已运营的拟在我国登记注册的从事国际、国内水上运输、营运及作业的所有船舶和海上设施。 中国船级社(CCS)作为国家A类船舶检验机构将积极为国内船公司提供旧船舶进口勘验技术服务。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对于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的,购置人、承租人在签署购买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前,均应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旧船舶进口勘验和评估。       二、旧船舶进口勘验有关法律依据       1、《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8年第7号第四条第三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8年第31号公告《关于旧船舶进口技术勘验有关事项的公告》;       3、 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4号);        4、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境)外进口船舶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的公告;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行有效的《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三、进口旧船舶船龄限制目录(摘自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38号公告“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       1、 10年以下的船舶种类: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含旅客列车渡船)、旅游船、客船、浮动或潜水式钻探或生产平台、其他船舶;       2、 12年以下的船舶种类:液化气船、油船、化学品船;       3、 15年以下船舶种类:渔船(含鱼类加工船)、捕捞加工船;       4、 18年以下的船舶种类:干散货船、矿砂船、木材船、冷藏运输船、水产运销船、科学调查船、渔业指导船、教学实习船、海上人员训练船;       5、 20年以下的船舶种类:集装箱船、液化石油气船、杂货船、多用途船、滚装船、浮船坞、游览船、拖船、顶推船、各种工作船、驳船、散装水泥船。 (请注意,上述船龄限制目录中规定的某些船舶种类的船龄年限与交通部2009年第14号令《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中所限定的船龄年限有出入,凡遇此类问题请与中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解决)  更多便捷服务: E查看附件一:中国船级社旧船舶进口勘验办理程序指南 E查看附件二:旧船舶进口勘验申请表 E查看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旧船舶进口技术勘验有关事项的公告 E查看附件四: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境)外进口船舶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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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计划保养(PMS)

01/01.1970

       机械计划保养系统(Planned Maintenance Scheme),简称PMS,系指船舶机械(包括电气设备)根据船级社规范的有关要求和设备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由船东制订一套详细的周期维修保养计划,通过该计划在船上的贯彻和实施,使船舶机械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对这种船舶机械采用周期性维修保养的计划管理,称为计划保养系统。PMS检验即为一种由船东申请,经CCS批准的以船舶机械计划保养系统来代替船舶机械(包括电气设备)的轮机循环检验(CMS)或特别检验的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轮机附加标志为PMS的船舶;        PMS可作为轮机特检或CMS的一种替代方式,其检验项目应覆盖所替代的特检或CMS项目;        实行PMS的船舶,不能改变和取消其规范所规定的保持船级其它定期检验项目的检验,如年度检验、中间检验、锅炉检验、尾轴和螺旋桨轴的检验等。 主要依据:        CCS《船舶机械计划保养系统(PMS)指南》(即CCS钢规第一篇第5章附录16);        CCS《实行船舶机械计划保养系统船舶公司认可程序》(WPAS702);        国标《船舶维修保养体系》( GB/T 16558 );        机电设备制造厂说明书。 初次认可:首次申请实施PMS检验的船舶所有人或管理公司,可向CCS总部或检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公司相关岗位(职责)及PMS工作流程,包括岗位结构框图;        PMS文件编写程序;        PMS设备标识程序(编码体系);        计算机PMS管理程序、软件;        每个PMS设备的预防性维修程序(即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        状态监控设备的清单和规格(如有时);        状态监控设备的基准数据(如有时);       PMS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采取定时检验的设备,应在计划中注明检修周期的小时数);        PMS设备清单;           以上资料审核满意后,对公司进行一次现场审核,满意后签发《公司实施PMS认可证书》,有效期自完成日期不超过5年,并可安排进行实船初次审核。 年度审核:       公司应在PMS认可证书有效期的周年日前后三个月内提交年度报告,由CCS总部安排审核,以确认:        公司所属实施PMS的所有船舶的计划保养执行情况处于正常有效的状态;        船舶机电设备发生的损坏记录和原因分析(如有时) ;        公司主管人员熟悉PMS管理的程序和软件;        软件的更新或换版业经审批(适用时) ;        若审核满意可对认可证书进行签署。 换证审核:        公司应在PMS认可证书到期前三个月申请,由CCS总部安排审核,公司提交的资料和审核的要求同初次审核。        审核满意后CCS总部可继续签发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公司实施PMS认可证书》。 附加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进行附加审核:        船舶公司的PMS管理结构或管理程序发生变化时;        PMS软件修改或改版升级时。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021-3810-3599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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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国检查(PSC)

01/01.1970

       中国船级社(CCS)针对近年来航运升温、船舶延迟退役导致的老龄船舶增多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建立目标船管理措施,加大对老龄船的管理力度,实现检验和SMS体系审核的互动机制等。借助IT技术,开发服务于船舶安全管理的新产品,为船舶的航行安全保驾护航。经过多年的努力,CCS级船舶在各主要PSC组织中保持了较好的检查记录。       “海上更安全、海洋更清洁、航运更经济”是全球海事界共同追求的目标,港口国控制作为保证船舶安全、环保的主要手段之一,港口国控制对改善国际航运船舶状况,促进航运安全,保护港口国利益,促进统一的国际标准,增进区域性合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CCS愿意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大力发展海事新技术,为业界提供更优质的技术服务,为船舶的安全保驾护航。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21-3810-3599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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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船舶建造检验

01/01.1970

       为了确保船舶依中国船级社(CCS)规范、国际公约和船旗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而批准的图纸进行建造;在整个建造阶段,其材料、设备和建造工艺满足本社规范、本社接受的标准、国际公约和船旗国政府的有关规定,检验结果令验船师满意;持证的船用产品均经验证,符合预定的要求;完成所有规定的检验、试验,结果满意;以及经合同评审保证船舶建造符合合同要求,CCS向客户提供国际航行新建船舶建造周期内的各项检验服务,主要包括:开工、安放龙骨/相似建造阶段、下水/出坞、试航等各建造阶段中的检验服务以及船上使用的各种设备产品的检验服务。(40万吨级VLOC)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   话:021-3810-3599 邮   箱:survey@ccs.org.cn 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E 游艇型式检验服务协议E 建造游艇检验服务协议E 建造游艇检验服务协议附件E 建造船舶检验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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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船舶审图

01/01.1970

       新建船舶审图服务是对新造船舶的设计进行审核批准,这是开展船舶新造船检验和颁发入级证书的基础。其依据包括:新建船舶适用的规范(包括指南)、公约、规则和授权船旗国政府法定要求,以及本社与审图客户签订的协议/备忘和书面约定的其他标准,对涉及船舶结构、系统和安装设备等方面的主要设计图纸进行完整地审核,使设计完全符合国际公约、船旗国法定要求和中国船级社(CCS)规范的各种要求。 (雪龙2号)               CCS拥有覆盖全国的审图机构,包括:中国船级社审图中心本部(上海)、大连审图中心、武汉审图中心、江苏审图中心、广州审图中心。        CCS已开展船舶电子审图服务,为向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审图服务,可实现在图纸上进行电子批注,在客户端实现图纸上传、下载、项目分配、查询等功能:        P便利的图纸上传、下载功能:电子图纸的自动登记、批量上传、批量下载功能,解放了客户大量的图纸上传工作,使客户的图纸操作更加方便、高效。        P丰富的查询功能:图纸送退审情况、审图进度的直接查询,使客户可以随时了解项目的审图动态;及时完整的退审提示信息、图纸下载记录的查询,使客户可以及时查看待办工作并进行图纸的下载。       P详细的审批信息:退审电子图纸页面的水印信息完整、实用,使客户可详细地查询到审批图纸的审图单位、审图时间、退审意见批次。        P自主透明的用户管理功能:主账号与子账号的设置方式,使客户可以清晰地了解本单位员工账号、项目操作的权限分配情况,并能够自主管理和调整。        P便捷的注册方式:账号注册、审图项目申请方便快捷,且能够通过邮件及时获得系统自动发送的处理结果。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   话:021-3810-3599 邮   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 船舶电子审图服务在线申请 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 建造船舶审图检验服务协议 建造游艇审图检验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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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体系认证服务

01/01.1970

        为船厂其提供覆盖其船舶、制造、修理、拆除等业务范围的,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资产、合规、业务连续性、供应链安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管理体系的认证、评定服务。         根据船厂需求,提供培训、技术服务、专项审核服务。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 2257 邮箱:ccscbj_tx@c.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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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和管理(Green Chain)

01/01.1970

       有害物质清单(IHM,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是为船舶签发证书或符合证明的最重要证据,所有船舶均应持有IHM。新造船应由船厂在设计和建造阶段基于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声明(MD,Material Declaration)和供应商符合声明(SDoC,Supplier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编制;现有船可按新船要求或按规定的步骤编制。IHM编制后,如果船舶存在任何结构、设备、系统、配件、布置和材料的变动、更换或重大维修,船东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MD/SDoC对IHM更新。        由于需要对船上超过1000种以上的产品进行各类有害物质含量进行计算、评估或记录,为方便实际运用,中国船级社(CCS)提供协助供应商填写MD/SDoC、造船厂制定新造船IHM、船东制定现有船IHM、船级社审查IHM以及拆船厂制定拆船计划的服务。同时,CCS还可为船厂或船东提供IHM技术服务。        为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CCS开发了能满足香港公约和IHM导则要求的、基于云基础架构平台的网络版软件——“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和管理系统(GREEN CHAIN)”,并提供在线服务。该软件能提高编制MD/SDoC、IHM的效率,对船舶拆解前的拆船计划制定提供支持和服务,极大减少工作量和手工编制的错误率,方便追溯,提高对供应链的管理水平,为各方(包括不同船级/船旗的船舶、供应商、船厂、船级社和拆船厂)提供一个统一的、简化的、记载MD/SDoC、制定/生成/审查IHM的方法。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 010-58113391 邮箱: 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和管理系统(GREEN 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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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服务

01/01.1970

       应船东或船厂申请,中国船级社(CCS)可为经验证的、持有符合香港公约和IHM导则要求的有害物质清单(IHM,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的新造船签发《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公约生效后可直接换发成证书)。新造船在设计和建造阶段,应按“收集有害物质信息”“使用有害物质信息”“编制标准格式的清单”3个步骤完成IHM的编制。        船东或船厂还可申请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6章第5节“环境保护附加标志检验”中的“绿色护照”(GPR,Green Passport for Recycling)附加标志,且此类被授予GPR附加标志的船舶将具有更高的市场接受度和认可度。只需船舶编制了符合规定的IHM且自签订造船合同、设计、产品订货、建造到投入营运等各阶段均满足我社“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相关要求时,CCS将授予船舶GPR附加标志。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 021-3810-3599 邮箱: survey@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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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最终检验服务

01/01.1970

       船舶在退役前和拆船开工前可申请我社对船舶进行最终检验。船舶应在申请最终检验之前完成IHM第II部分(操作产生的废料)和第III部分(物料)的制定。对IHM(包括第I、II、III部分)、拆船计划(由拆船厂制定)和拆船厂的资质情况审核、且对船舶检验合格后,我社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国际适合拆船符合证明》。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 010-58112038 邮箱: cd@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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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海事劳工检查(MLC)

01/01.1970

公约要求:       为维护海员就业、在船上体面生活和工作及其社会保障权利,国际劳工组织推出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 2006),船舶及其海事劳工船东应符合MLC, 2006公约的要求。根据公约要求,船舶应获得船旗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I部分(Declaration of Maritime Labour Compliance – Part I),公司还应根据DMLC Part I为每条船舶编制DMLC Part II并经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认可组织审查满意。船舶应实施DMLC Part II并经检查获得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认可组织签发的海事劳工证书(Maritime Labour Certificate,以下简称“MLC”)。详细要求可参考中国船级社《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实施指南》。 适用船舶:       适用于除专门在内河或在遮蔽水域之内或其紧邻水域或适用港口规定的区域航行的船舶以外的船舶;除非另有明文规定,公约适用于除从事捕鱼或类似捕捞的船舶和用传统方法制造的船舶,例如独桅三角帆船和舢板以外的通常从事商业活动的所有船舶,无论其为公有或私有。公约不适用于军舰和军事辅助船。适用公司:       指船舶所有人或从船舶所有人那里承担了船舶经营责任并在承担这种责任时已同意接受船东根据MLC, 2006公约所承担的职责和责任的另一组织或个人,如管理人、代理或光船承租人,无论是否有任何其它组织或个人代表船东履行了某些职责或责任。证书:       DMLC Part I:由公司向船旗国主管机关申请签发船舶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I部分。中国旗船舶DMLC Part I需通过CCS向中国海事局申请签发。       DMLC Part II:由公司根据DMLC Part I编制,需提交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认可组织审查满意。       临时MLC:新船交付、MLC船东新承担一艘船舶的营运责任或更换船旗时应进行船舶临时检查,检查满意后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MLC。       MLC:DMLC Part II已在船实施满1个月后经初次检查满足MLC, 2006公约要求,将获得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MLC。MLC第2个周年日至第3个周年日期间应进行中间检查,MLC有效期届满前应进行换证审核。        中国船级社(CCS )船舶审核认证业务水平始终保持与国际同行同步发展,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主管当局的授权代其从事法定检查并签发MLC证书。  CCS拥有一支高学历和经验丰富的专职检查员队伍,在国内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城市,及亚洲、欧洲、美洲、中东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设立了CCS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球的检验网点,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了便捷、及时和高效的MLC检查发证服务。       客户只需向CCS 在国内外就近办事机构提交一份船舶审核申请书,即可申请船舶MLC检查及DMLC Part II审查服务。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21-3810-3599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E检查申请单EDMLC Part II审查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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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保安体系审核(ISPS)

01/01.1970

公约及规则要求:       为推动国际航行船舶安保措施的制定和实施,SOLAS公约第XI-2章要求适用船舶应符合《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的要求。每条ISPS规则适用船舶应随船携带经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认可保安组织批准的船舶保安计划(Ship Security Plan,以下简称“SSP”),船舶还应经审核获得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保安认可组织签发国际船舶保安证书(International Ship Security Certificate,以下简称“ISSC”)。详细要求可参考中国船级社《船舶保安体系认证规范》。 适用船舶:       客船(包括高速客船)及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包括高速货船)和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不适用于军船、海军辅助船、或由缔约国政府拥有或经营的仅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其他船舶。适用公司:       指船舶所有人或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诸如管理者或光船租赁人,他们已从船舶所有人处接受船舶营运的责任,同意承担《国际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船舶保安计划批准书:       公司应根据船舶保安评估报告制定船舶保安计划(SSP),经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保安认可机构审查满意后,将为船舶签发船舶保安计划批准书。船舶保安计划的任何修改应经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保安认可机构批准。 临时ISSC:       新船交付或投入营运或重新投入营运、船旗政府从一缔约国变更为另一缔约国、船旗政府从非缔约国变更为缔约国或公司新承担一艘船舶的营运责任时,船舶应进行临时审核,审核满意后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ISSC。 ISSC:       船舶保安体系已在船实施满3个月后经初次审核满足ISPS规则要求,将获得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ISSC。ISSC第2个周年日至第3个周年日期间应进行中间审核,ISSC有效期届满前应进行换证审核。      中国船级社(CCS)船舶审核认证业务水平始终保持与国际同行同步发展,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主管当局的授权代其从事法定审核并签发ISSC证书。CCS拥有一支高学历和经验丰富的专职审核员队伍,在国内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城市,及亚洲、欧洲、美洲、中东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设立了CCS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球的检验网点,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了便捷、及时和高效的ISPS审核服务。      客户只需向中国船级社在国内外就近办事机构提交一份船舶审核申请书,即可申请船舶审核和船舶保安计划审批服务。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21-3810-3599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E审核申请单 E保安计划审批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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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审核(ISM)

01/01.1970

公约及规则要求:       为加强国际航行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SOLAS公约第IX章要求适用船舶及其管理公司应符合《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的要求。适用ISM规则的公司应经审核获得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认可组织签发的符合证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以下简称“DOC”),适用ISM规则的船舶应经审核获得船旗国主管机关或其授权认可组织签发的安全管理证书(Safety Management Certificate,以下简称“SMC”)。详细要求可参考中国船级社《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范》。 适用船舶:       客船(包括高速客船)及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高速货船及其他货船和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不适用于政府经营的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船舶。适用公司:       指船舶所有人或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诸如管理者或光船租赁人,他们已从船舶所有人处接受船舶营运的责任,同意承担《国际安全管理规则》规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证书:       临时SMC:新船交付、公司新承担一艘船舶的营运责任或更换船旗时应进行船舶临时审核,审核满意后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SMC。       SMC: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在船实施满3个月后经初次审核满足ISM规则要求,将获得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SMC。SMC第2个周年日至第3个周年日期间应进行中间审核,SMC有效期届满前应进行换证审核。       临时DOC:公司新成立、或公司现有“符合证明”新增船舶类型应进行临时公司审核,审核满意后将签发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临时DOC。       DOC:公司已全面实施安全管理体系且其管理的每种船型中至少各有一艘船舶已经运行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至少3个月,经初次公司审核满足ISM规则要求,将为公司签发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DOC。DOC周年日前后3个月内应进行年度审核,DOC有效期届满前应进行换证审核。       中国船级社(CCS)船舶审核认证业务水平始终保持与国际同行同步发展,并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主管当局的授权代其从事法定审核并签发ISM证书。 CCS拥有一支高学历和经验丰富的专职审核员队伍,在国内沿海、沿江主要港口城市,及亚洲、欧洲、美洲、中东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设立了CCS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球的检验网点,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了便捷、及时和高效的ISM审核服务。       客户只需向中国船级社在国内外就近办事机构提交一份船舶审核申请书,即可申请船舶审核服务。申请公司DOC审核,请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递交公司所在地CCS辖区分社。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21-3810-3599邮箱:survey@ccs.org.cn更多便捷服务: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E船舶审核申请单E公司审核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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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船舶入级

01/01.1970

       新建船舶入级是根据船舶入级规范和规则,对船舶结构强度和水密分隔、船舶的推进、操纵和辅助系统以及其它功能的相对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促进船舶在海上安全航行和防止污染海域,从多方面满足政府、船东、保险人、船厂、船用产品或材料生产厂的需要。        新建船舶入级检验,是指由船级社或其代理人对拟取得或已经具有该船级社船级的船舶,依据船舶入级规则规定的检验范围和要求实施的检查和试验。其目的是为了查明受检船舶的结构强度、推进、操纵及辅助设备、系统和维护情况是否符合入级规则的相关要求。检验依据包含:船旗政府接受的公约、规则等,船旗政府颁布的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社规范;批准的图纸;本社接受的建造标准;建造检验合同所规定的其他内容;其他有关规定,包括本社的指南、须知、程序文件及本社认可或接受的技术标准、通函等。        历经60多年的积累和发展,中国船级社(CCS)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包括新建船舶审图服务和新建船舶建造检验在内的新建船舶入级检验服务。        目前,CCS已拥有12个国内分社、8个海外分社、5个国内审图中心以及6个海内外技术研发机构。拥有超大型原油轮、苏伊士型原油轮、阿芙拉型原油轮、巴拿马型原油轮、远程Ⅰ和Ⅱ型成品油轮、超大型矿砂船、好望角型散货船、巴拿马型散货船、灵便型散货船、大型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液化石油气运输船、化学品船、汽车滚装船、多用途杂货船、起重船、沥青运输船、挖泥船、半潜船、布缆船、铺管船、驳船、渔船、客船、游艇以及各类公务船、工程船、特种用途船舶等多种类型船舶的新建船舶审图服务和新建船舶建造检验服务能力。        新建船舶入级检验流程:        新建船舶检验和审图申请可从本网站下载,并分别提交就近的办事机构和审图中心受理。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   话:021-3810-3599 邮   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新造船舶审图/检验服务协议 E联系CCS办事机构及审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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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船舶入级

01/01.1970

       中国船级社(CCS)营运船舶入级检验业务,包含初次入级检验、保持船级检验(含委托、代理检验)、港口国检查管理、国家旧船进出口办理、入级船舶的船级授予、暂停、恢复及取消、船体维护检查保养管理系统(METE)增值服务、应急响应服务等工作。        如申请对营运中船舶的入级服务,船东或船舶经营人可在任何方便的时间向CCS在船舶所在地的就近办事机构提交船舶入级申请书。营运中船舶入级的服务包括对原船舶设计资料的技术评审和船舶当前技术状况的全面检验,这往往需要对船舶的初次入级检验做出专门的安排。对于持有IACS成员船级社有效船级的船舶,CCS根据IACS的统一规定以更方便的方式办理船舶转级。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21-3810-3599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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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浮式与单点系泊装置

01/01.1970

     中国船级社(CCS)浮式处理装置发证检验服务始于上世纪90年代,随着深水项目的不断推进,浮式装置的需求不断增加,迄今为止中国船级社(CCS)已经进行了多艘新建FPSO和油轮改造FPSO的法定、入级检验,承担了海洋石油121和AVANT I FPSO的项目检验,并独立完成多个国内外单点项目的检验。(“海洋石油 121”FPSO,61918 GT,系泊类型:内转塔)        (文莱单点) (茂名单点)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 010-58112275 邮箱:oe@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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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移动平台

01/01.1970

       入级是评定海上设施技术状况的重要手段,是否具有船级会直接影响到海上设施的保费、船价及租金。中国船级社(CCS)是国际船级社协会的正式会员,也是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和海上设施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其船级符号被伦敦保险商协会纳入船级条款,享受保费优惠待遇。        CCS检验的移动设施涵盖:自升式、半潜式、坐底式、水面式、坐底箱型式等各种类型的平台,船型包括:ExD、GG5000、JU2000E、CJ50、Workhorse、CJ46、L780、SuperM2、DSJ300、CP300。迄今为止CCS已经对180余艘海上移动平台进行了入级和法定检验。 (半潜式平台,船型:ExD,作业水深:3000m) (半潜式平台,船型:GG5000,作业水深:1500m) (自升式平台,船型:JU2000E,作业水深:400feet) (自升式平台,船型:DSJ300,作业水深:300feet) (风电安装平台,起重能力:2000t,作业水深:50m)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010-58113415,010-58113424 邮箱:oe@ccs.org.cn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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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设施结构安全评估

01/01.1970

       中国船级社(CCS)通过海上设施的水下、水上和上部结构的外观检测,依靠检测/录像、海生物测量、测厚、关键部位无损探伤、阳极块测量、阴极保护电位测量、海床调查等检测手段,结合海工结构分析、水动力作用计算等专用软件工具,为海上设施的安全使用及修理改造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同时,CCS基于安全评估建立的模型,为客户提供海上设施整个运营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并通过跟踪海上设施的使用和定期检测结果更新计算模型,及时反映海上设施的实际现状。当海上设施需要进行修理、改造时,或发生海损后,CCS可在短时内为客户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带来直接的效益。        1)评估对象和工作内容        固定平台各种工况下的整体强度、局部强度、管结点冲剪、桩基承载力、裂纹风险和剩余寿命评估。包括简易平台、 导管架平台、张力腿平台、牵索塔式平台和单点。        移动平台各种工况下的整体强度、局部强度、水动力性能、裂纹风险和剩余寿命评估,及平台完整、破损、抗倾覆、 抗滑移和沉浮稳性的计算校核。包括自升式平台、坐底式平台、柱稳式平台和水面式平台。        FPSO各种工况的整体强度、局部强度、水动力性能、裂纹风险和剩余寿命评估,及完整、破损和载重线的计算核定。        海底管道的整体强度、局部强度和疲劳强度评估。        锚泊系统完整及破损状态下的索张力、索长度、疲劳、锚抓力计算。        其它海洋结构物的整体强度、局部强度和疲劳破坏评估,如水下机器人,深潜器等。        2)CCS拥有的海上设施评估软件        通用结构计算软件:ANSYS,NASTRAN        专业海上设施结构计算软件:SACS,STRUCAD        环境载荷及稳性计算软件:AQWA,STABCAD,NEPTUNE        海底管道、锚泊系统计算软件:PIPELINE,ZENMOOR,FLEXRISER,AQWA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 022-65173619 邮箱:ot@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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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渔业养殖设施

01/01.1970

        依据政府的相关要求、国际公约、海洋工程行业标准以及CCS规范标准体系,通过计算、评估、审图、检验等技术手段为海上渔业养殖设施提供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符合证书检验服务 。自2017年正式开展海上渔业养殖设施审图业务以来,CCS先后承担了80余个渔业养殖/休闲设施的项目审图及现场检验项目。 (耕海1号” 海洋牧场综合平台(效果图),网箱总直径:80m,养殖水体容量:27000m3)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010-58113312 邮箱:oe@ccs.org.cn  海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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