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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共有24项议程,主要包括:审议和通过强制性文件修正案、海上保安、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的法规梳理、GBS新造船标准、非SOLAS船舶极地水域航行安全措施、制定进一步措施提高燃油使用相关的船舶安全、货物和集装箱运输等多个分委会事项或报告、STCW公约的实施、新措施执行能力建设、综合安全评估、针对船舶的海盗和武装抢劫、不安全的海上移民、委员会工作方法的应用、工作计划、其它事宜、审议委员会报告等。会议成立了强制性文件起草组和MASS法规梳理、GBS新造船标准、提高燃油使用安全的措施三个工作组。
会议最终通过了17份海安会正式决议、批准了32份海安会通函、两份MSC-MEPC联合通函以及6份专项通函,批准了3份海安会决议草案、两份大会决议草案及4份通函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