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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指南动态
本次会议共有19项议题,主要包括压载水有害水生物、空气污染及能效、提高国际航运能效的进一步措施、船舶GHG减排、强制性文件的审议和通过、海上塑料垃圾处理行动计划的制定、减少北极水域航行船舶使用和载运重油(HFO)风险措施制定、污染预防及响应、其他事项等议题。
除全会外,本次会议上成立了强制性文件修订起草组(DG)-议题3、压载水审议组(RG)-议题4、空气污染及能效工作组(WG)-议题5和议题6、GHG减排工作组(WG)-议题7、海上塑料垃圾工作组(WG)-议题8。
本次会议共形成了17份技术文件,包括决议、通函、修正案和统一解释草案。
提醒业界注意的事项
1、禁止携带非合规燃油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的实施
提醒业界注意禁止携带非合规燃油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已经在MEPC73正式通过,将于2020年3月1日生效实施。
同时提前各方注意,目前IMO正在讨论和制定“符合要求燃油不可获得报告的标准格式”和相应的导则/指南,对此我社将及时发布通告。
2、压载水相关问题
(1)提醒造船厂、BWMS厂家、检验发证机构等关注BWMS安装调试试验指南要求。
(2)请产品厂家及试验机构关注BWMS系统设计限制(SDL)及其监测指南。
(3)请船东及相关方关注G4修正案,在新制定和修订BWMP时应纳入应急措施。
3、船舶能效
国际航运GHG减排初步战略通过之后,继续加强现有框架下的能效要求(即EEDI和SEEMP)已在本次ISWG-GHG4上达成基本共识
。需要我国工业界尽快研发和吸收节能减排新技术,开展新能源技术应用研究等,以及其他关联性研究,如限制轴功率应用等,统筹形成我国新造船EEDI提升方案,从EEDI应对策略、技术储备等各方面为全球航运GHG减排在EEDI方面的压力做好应对。
4、空气污染
考虑到目前IMO初步认可废气清洁系统(EGC)泄放水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后续将考虑对2015 EGC导则进行修订,需提醒业界相关产品厂商关注。
5、进一步提高国际航运能效的技术及操作措施
IMO船舶燃料收集机制将在2019年实施,提醒相关船公司,尽快提交SEEMP Part II。
6、海上塑料垃圾处理行动计划
(1)提请渔船关注IMO强制标识要求以及对渔具的强制标识建议;
(2)关注集装箱海上损失的强制性报告系统的建立
(3)关注船上微塑料特别是灰水中微塑料的控制措施提议。
7、使用电子记录簿
提请业界注意MARPOL公约下使用电子记录簿后对现有记录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
8、其他事项
(1)请业界注意,IMO将对《2011年减少外来水生物传播的船舶生物污垢控制和管理导则》(MEPC.207(62))进行审议,不排除今后将此要求强制化,现有阶段需考虑减少生物污垢的设计、技术,制定计划(可考虑纳入BWMP)并在实施中积累经验。
(2)请业界关注船舶水下噪音问题。
(3)请业界关注在AFS公约下禁止使用环丁腈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