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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大会第30次会议(A30)要点快报

发布日期:2017-12-15
简介:国际海事组织(IMO)第30次大会于2017年11月27日-12月6日在英国伦敦召开。全会选举智利驻英国大使及常驻IMO代表H.E. Sr. Rolando Drago先生为第30次大会主席。
     根据议程,全会选举产生了IMO新一次理事会成员;审议通过了高级行动计划和2018-2019年重点工作、以结果为导向的2018-2019双年度财务预算;审议批准了各委员会报告并通过了相关的大会决议。

    中国以最高票连续第15次当选为IMO A类理事国。

    中国交通运输部国际合作司张晓杰副司长在随后召开的IMO理事会第119次会议上当选为理事会主席。

提请业界关注的事项

1.    脱险通道符号和设备位置标识(A.1116(30))

提请业界在船舶设计和建造中参照执行该决议提供的涉及消防和救生方面的与脱险通道和应急设备相关的图形符号和标识。

2.    IMO船舶识别号方案 (A.1117(30))

提请业界对扩大范围内的船舶参照执行(非强制)。

3.    近海供应船散装载运和处理有毒有害液体物质规则(OSV Chemical Code A.1122(30)

提请业界关注OSV船在载运和处理有毒有害液体物质时的特殊要求。

4.    极地规则第二阶段工作

提请业界尤其是目前未受管辖的极地运营船舶如渔船、游艇、科考船的主管机关、运营方和建造方关注是否以及如何受影响,并积极参与相关研究和讨论。

5.    海洋塑料垃圾问题

提请业界关注此议题进展,特别在船舶运营管理、备品购买,塑料物品替代物生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