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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载油井增产系统检验指南 2026

04/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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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向招商局金陵船舶(南京)有限公司颁发CCS首张智能焊接培训方案认证证书

04/02.2026

3月30日,中国船级社(CCS)江苏分社副总经理黄林生带队到访招商局金陵船舶(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船厂),向金陵船厂颁发首张智能焊接培训方案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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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为中船712所颁发国内首张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型式认可证书

04/02.2026

3月31日,中国船级社(CCS)武汉分社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中船712所)颁发了国内首张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以下简称SOFC)发电模块型式认可证书,武汉分社总经理徐立、副总经理何伟,中船712所所长桂文彬、副所长于昊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颁证仪式并进行了工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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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举办“江苏省船舶海工配套产业发展推进暨供需对接活动”

04/02.2026

近日,由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江苏省工信厅”)、中国船级社(CCS)江苏分社联合主办的江苏省船舶海工配套产业发展推进暨配套联盟产业链供应链供需对接活动在南京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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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珠海分社与云洲智能开展无人船艇技术交流

04/02.2026

近日,中国船级社(CCS)珠海分社无人船艇检验技术团队与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与管理团队在珠海香山海洋科技港开展无人船艇技术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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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协同创新 共筑绿色智能新篇章——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携手多方开启船舶产业转型升级新征程

04/02.2026

3月30日,中国船级社(CCS)武汉分社—王军新能源与智能装备技术创新工作室联合武汉南华工业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举行了船舶绿色智能化领域合作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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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区操作船体监测与辅助决策系统指南

08/2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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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区操作船体监测与辅助决策系统指南 2026

04/0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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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

03/31.2026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30日上午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良好生态人人共享,也需要合力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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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召开部安委会全体会议暨二季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

03/31.2026

3月3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部安委会全体会议暨二季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形势,部署二季度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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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解读

03/31.2026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智能航运发展的工作思路,提出2030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4个维度的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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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检验的国内首艘2000吨级氢燃料动力货船开工建造

03/31.2026

近日,中国船级社(CCS)执行检验的国内首艘2000吨级氢燃料动力集散两用船在广东肇海船业有限公司正式开工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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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服务三大央企合作建造的“ML MAGPIE”轮顺利交付

03/31.2026

2026年3月28日,由中国船级社(CCS)执行建造检验的63000DWT散货船“ML MAGPIE”轮在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成功举行命名及交付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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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应邀出席中远海运特运2026全球合作伙伴大会

03/30.2026

3月26日,中国船级社(CCS)总裁赵晏应邀出席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全球合作伙伴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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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召开党组会

03/30.2026

3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部署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审议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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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召开部务会

03/30.2026

3月27日,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伟主持召开部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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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03/30.2026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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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扎实推进新能源船舶检验服务

03/30.2026

近日,中国船级社(CCS)江苏分社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船舶设备更新与新能源应用的最新政策要求,组织审图及现场检验专家,赴江苏溧阳高新区江苏开洋船舶有限公司开展船厂评估实地调研,并提供一体化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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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在安徽调研

03/27.2026

3月24日至26日,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伟到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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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助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上交通高质量发展

03/27.2026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副局长姬志峰一行到访中国船级社(CCS)天津分社,与天津分社总经理徐捷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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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焊考委及水下焊工信息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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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认可

01/01.1970

船体测厚机构 灭火系统和设备检测机构 滑油监测机构 无线电专业检测机构 GMDSS岸基维修机构 VDR年度监测机构 救生艇系统维护服务机构 海上设施检测服务机构 水下工程服务机构 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 船上噪声与振动检测服务机构 产品检测试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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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约相关服务

01/01.1970

在香港举行的2009年拆船公约外交大会上,国际海事组织(IMO)以决议形式通过了《2009年船舶安全与环境无害化回收再利用香港国际公约》(以下简称“香港公约”)。香港公约适用于悬挂缔约国国旗500GT及以上国际航行船舶和缔约国所属的拆船设施。香港公约最重要的理念是对船舶有害物质的全程控制。新船应编制有害物质清单(IHM)第I部分;现有船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应编制IHM第I部分。船舶在整个营运阶段,清单应保持更新。只有满足规定要求的拆船厂方能从事船舶的拆解工作。为配合香港公约的实施,IMO先后通过了6个配套导则,详细内容和要求可参见本社发布的(2010年)通函第11号总第11号、(2012 年)通函第65号总第227号、(2012 年)通函第100 号总第262 号、(2013 年)通函第21 号总第307 号。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盟拆船法规”(Regulation EU No 1257/2013)已于2013年12月30日生效,并于2018年12月31日起实施。该法案对船舶有害物质的控制比香港公约更严,除欧盟旗船舶外,还适用于所有到欧盟港口和锚地的非欧盟旗的船舶。该法规要求,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所有悬挂欧盟成员国旗的新船必须持有满足法规要求的有害物质证书、有害物质清单;自2020年12月31日起,悬挂欧盟成员国旗的现有船,以及所有停靠欧盟成员国港口或锚地的非欧盟旗的船舶,均应持有符合该法规相关要求的证书/符合证证明、有害物质清单。虽然香港公约尚未生效,但国际社会对船舶无害化回收再利用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航运界面临着更大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多的船厂、船东、制造业愿意提前实施香港公约。我社全程参与了香港公约、导则的制定,开展了大量的前期研究工作,并发布了数个通函和指导性文件。截至目前,我社可提供:编制/审批材料声明(MD)、编制/审批有害物质清单(IHM)、签发满足公约/欧盟法规要求的《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有害物质清单证书》、签发满足公约/欧盟法规要求的《适拆符合证明》/《适拆证书》、授予满足香港公约/欧盟法规的“绿色护照”(GPR,GPR+,GPR(EU),GPR(EU+))附加标志、产品认证和分级、有害物质(试验)检测机构认可、专家机构认可、签发满足公约要求的《授权拆船厂从事拆解业务证明》(DASR)、编制/审批拆船计划等服务,同时推出了免费的管理软件“有害物质管理系统”(Green Chain,链接:http://greenchain.ccs.org.cn/login.jsp),方便各相关方履约。中国船级社(CCS)为确保船舶及其结构、产品、设备、系统、配件、布置和材料满足香港公约及配套导则要求,引导造船界、航运界、制造业向绿色无害化全面升级,以及鼓励新造船、营运船在公约生效前提前履约,已在“钢质海船入级规范”中增加了多个“绿色护照”附加标志,为船舶提供增值服务。详细内容请参见CCS发布的(2012 年)通函第113号总第275 号。CCS《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2020年第一次变更通告分别于2016年、2020年对外发布,该指南包含具体的实施要求,以及新造船、营运船的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要求。您需要绿色护照吗?您需要向您的客户展示先进的理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形象吗?您需要增加客户源、扩大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吗?作为您忠实的合作伙伴,我们愿意也有能力为您提供服务,满足您的愿望,同时也为改善环境尽我们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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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R-SDP(TANKER)

01/01.1970

           COMPASS-STRUCTURE-CSR-SDP(for OT):油船结构设计程序(Structure Design Program,SDP_OT)是由中国船级社在最新版本的IACS油船结构共同规范的基础上研制开发的,主要用以船长为150米及以上、载运散装货油的入级双壳油船全船范围内的结COMPASS-STRUCTURE-CSR-SDP(for OT):油 构设计和校核。程序的界面风格和操作方式基本沿袭了中国船级社大型结构计算软件SDP的设计特点,不论是功能的多样性还是操 作的灵活性都很好的秉承了SDP的一贯风格。SDP_OT油船结构设计程序是中国船级社的最新开发软件,将我们从繁冗的共同规范 结构计算中解脱出来,通过先进的计算手段完成油船结构的设计和校核工作。       特点及主要功能:      1.反映了CSR OT的最新要求。      2.涵盖了全船范围内的主要构件计算——包括货舱区域区域、艏部、艉部、机舱区域和上层建筑结构。       3.使用简单,易学、易用。       4.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5.灵活的计算结果输出报告。       6.软件内容随共同规范的变化同步更新。               最新版本及发布日期:       1.最新版本:CSR-SDP(OT)V2.0(10)        2.发布日期:2014年7月18日         计算软件使用协议说明:         1、通过左侧的软件下载并打印《计算软件许可协议》。         2、在《协议》的乙方位置填上贵单位的名称、法人并加盖印章。         3、根据您的需要填写附件中的表格,“注册码”一列不填。         4、将填写好的《协议》传真至010-58112869,待批准后给您注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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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船有害物质清单服务

01/01.1970

       应船东或船厂申请,中国船级社(CCS)可为经验证的、持有符合香港公约和IHM导则要求的有害物质清单(IHM,Inventory of Hazardous Material)的新造船签发《有害物质清单符合证明》(公约生效后可直接换发成证书)。新造船在设计和建造阶段,应按“收集有害物质信息”“使用有害物质信息”“编制标准格式的清单”3个步骤完成IHM的编制。        船东或船厂还可申请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6章第5节“环境保护附加标志检验”中的“绿色护照”(GPR,Green Passport for Recycling)附加标志,且此类被授予GPR附加标志的船舶将具有更高的市场接受度和认可度。只需船舶编制了符合规定的IHM且自签订造船合同、设计、产品订货、建造到投入营运等各阶段均满足我社“船舶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及验证指南”相关要求时,CCS将授予船舶GPR附加标志。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 021-3810-3599 邮箱: survey@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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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指南动态

07/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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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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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Gas Tankers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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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Load Line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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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能力

01/01.1970

中国船级社(CCS)围绕船舶与海洋工程的安全、智能、绿色三大领域开展了8个方向的实验能力建设,建设测试验证、安全管控能力,研发检验新装备/平台,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技术研究,对内为规范、审图、产品检验、建造检验、营运检验等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对外支撑政府主管机构的政策法规制定和行业监管,推动和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各实验室已具备的基础条件如下:1)船舶智能技术与安全实验室已针对智能设备感知、智能船舶智能决策与自主运行控制技术开展了专项研究,搭建了智能系统测试验证平台,扩展形成适用于智能船舶/智能船舶的测试环境,构建虚实结合船岸一体的综合测试体系,构筑试验、验证、评估综合服务能力。实验室已经逐步建立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风险评估、测试验证服务能力, “无人船舶系统及设备关键技术实验室”已获得交通运输部行业重点实验室认定。2)船舶网络安全实验室围绕船舶网络安全开展技术标准、风险评估和技术检测等方面的研究,搭建了船舶网络安全评估平台和船舶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及监测预警平台,积极参与跟踪船舶网络安全风险识别等国际标准的制定。3)船舶检验新技术实验室主要开展船舶检验新模式、手段、方式和相应检验制度的研究,整合我社现有检测试验能力,对外提供新检验装备的测试及评估服务。4)清洁能源水上应用与安全实验室围绕船用清洁能源的研究与应用方面开展研究,如承担“氢燃料动力船舶关键技术研究”、“新能源动力在客船上的应用研究”等国家部委、企业单位委托的多项清洁能源相关研究课题,与相关企业联合开展船用LNG试验中心、测试验证平台、LNG特性及燃料舱接头处所安全性实验、LNG加注关键设备性能及安全性实验、锂电池水上应用安全火灾试验等中心建设,初步具备一定的清洁能源船舶实验研究基础。5)航运绿色生态综合实验室围绕船舶绿色生态技术,结合政府主管机关、国际海事组织和行业组织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与规范要求,开展船舶能效与温室气体排放评估验证技术、标准与方法研究,构建航运业绿色生态产业链服务平台,完成船舶能效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库建设,形成数据分析能力,开展绿色节能技术评估认定工作,推广能效分析评估服务,促进绿色生态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6)船舶与海上设施结构安全实验室实验室在上海规范研究所(含社审图中心)、武汉规范研究所、海工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已有的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安全及相关的专业技术力量和条件基础上,依托造船、航运及相关行业已有的结构实验室、实验队伍和条件,围绕船舶与海上设施结构安全相关研究与服务。7)水上救生实验室我社“武汉救生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立,依托中国船级社开展船用救生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为国内外客户出具国际上认可的救生设备试验报告和技术证明。经过多年发展,检测中心已经成为我国水上救生设备检测领域专业试验室,为进一步开展救生和应急救援方面的研究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多年来实验室与国际海事组织(IMO)紧密联系,在船用救生领域具有丰富的成果积累,尤其是内河船舶救生衣和气胀式救生筏的研究更是原创性的研究,得到了行业的极大的认可。8)船舶与海洋工程消防安全实验室我社“远东防火试验中心” 位于上海奉贤区。实验室参加中船重工第704所牵头组建的试验机构联盟,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批准并授牌为海洋工程装备检测试验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在试验研究方面,基于各类船用防火材料和防火结构检测技术和标准要求方面积累的大量试验经验,试验中心长期参与国际海事组织有关船舶防火材料与耐火结构试验标准方面修订工作,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船舶海洋工程防火检测领域具有试验技术优势的专业试验室,试验能力涵盖FTP规则所要求的全部11项,成为中国唯一被IMO列为推荐名单的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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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边栏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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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测试边栏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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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录和船级变更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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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检验申请表&协议下载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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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运船舶碳强度评估

06/24.2021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6届会议(MEPC 76)审议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VI的修正案,引入了降低国际航运碳强度的技术和营运措施,标志着营运船舶碳强度要求纳入法规实施,航运碳强度新时代来临。基于降低国际航运碳强度的《MARPOL公约》附则VI修正案,结合已积累的计算和评估实践经验,CCS面向行业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1)船舶/船队技术能效(EEXI)计算、评估和预验证2)船舶/船队营运能效(CII)计算、评级与预验证3)船舶/船队相应船型EEXI/CII对比分析4)提高船舶EEXI与CII的技术与措施,及其评估验证,包括:★ 非EEDI船舶航速与功率(水池、数字计算等)评估验证★ 节能装置(动力系统及水动力系统等)效果评估验证★ 降功率方案设计与效果评估5)航运碳强度规则培训,包括:★ EEXI/CII的具体要求★ 船舶EEXI/CII计算方案★ EEXI/CII对营运船舶和船舶营运的影响分析 ★ 提高船舶EEXI/CII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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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船舶初次检验

01/01.1970

  客户可就近向中国船级社(CCS)国内各分支检验机构提交一份国内航行船舶营运检验服务通知单,即可申请营运船舶初次检验服务。检验流程: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   话:010-58112358邮   箱:ds@ccs.org.cn更多便捷服务: 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国内航行船舶营运检验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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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范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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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指南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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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Rightship GHG 评级

06/24.2021

为切实解决船东在Rightship GHG评级中遇到的问题,中国船级社为船东提供船舶Rightship GHG 评级技术服务。一、   服务流程(1)船东可通过辖区内分社或直接与服务实施单位(技术中心,或各相关审图中心,科创中心)联系,提出评级需求。(2)服务实施单位与船东及时进行沟通,在了解船舶状况、船舶技术参数等信息后为船东提供初步解决方案。(3)方案确定后,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进一步服务工作。(4)服务实施单位基于船东提出的目标,为其提供主机EPL等提高GHG评级技术方案,在双方对主机功率成一致后开展EVDI计算和最小推进功率评估。(5)服务实施单位出具EVDI计算书和最小推进功率评估报告,供船东Rightship GHG评级所需。如船东需要调整,服务实施单位将配合船东做第二次计算和评估。二、   评估所需资料评估中所需所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1) 总布置图(2) 技术规格书(3) 装载手册(Final,含静水力表、受风面积计算等)(4) 舵系布置图(5) 水池试验报告(阻力、自航、螺旋桨敞水试验)(6) 主机EIAPP证书及技术案卷(如有) (7) 辅机EIAPP证书及技术案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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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总部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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