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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2016

发布时间:2016-03-15 15:03 | 生效日期:2016-03-01 00:00:00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16)系根据我社多艘大型不锈钢化学品船为目标船型的实船适用性研究和科研成果(如对不锈钢化学品船进行的实船验证),结合IBC规则和IMOIACS最新通过的技术要求,重点针对第2篇第A2章、第A3章和第A4章进行了修订,相比于现行规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修订:

修订第A2章的A2.2.2“附加标志:补充最大设计压力和对应的最大货物密度为一组合时的附加标志。

整合第A3章:明确送审CCS的图纸资料。

整合第A4章:对《IBC规则》定义的各类化学品船船体结构要求章节做出指向说明;增加直接计算和疲劳强度评估要求;增加最小厚度要求;修订双层底布置要求、增加双壳布置要求;修订合并液货舱周界要求、修订不锈钢腐蚀增量,并使之适用于独立型重力液货舱;增加槽形舱壁结构布置要求;补充晃荡评估要求。

新增附录化学品船结构强度直接计算要求:适用于船长150m及以上的化学品船结构强度直接计算。针对货舱区域一道纵舱壁并设有局部纵舱壁的Type1型化学品船,新增补充计算工况;并且对化学品船特有的高应力部位补充细化分析要求。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16)生效日期为201631日。生效后替代《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09)、2016年第1次变更通告、2011年系列修订(CCS2011年)通函第1号总第65 号、CCS2011年)通函第42号总第106号、CCS2011年)通函第58号总第122号)。

附件为该规范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16?4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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