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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PSC风险防控 中国船级社武汉分社举办国际航行船舶安全管理交流活动

10/12.2026

为贯彻落实中国船级社(CCS)2026年经营管理与安全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近日,CCS武汉分社组织开展辖区国际航行船舶客户安全管理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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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党组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

10/12.2026

10月8日,交通运输部党组召开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部党组第七轮巡视进行动员部署。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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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第七一二研究所到访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

10/12.2026

近期,中国船舶集团第七一二研究所副所长于昊一行到访中国船级社(CCS)广州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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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香港分社完成首次LNG船坞修及CAP检验

10/12.2026

近日,远东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薄膜型LNG运输船“LUCIA AMBITION”轮在香港友联船厂圆满完成第七次中间检验及现有船状态评估(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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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装载仪审图协议

10/0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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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检验的4000吨近海供应船“中油海781”顺利交付

10/08.2026

2026年9月29日,由中国船级社(CCS)承担检验工作的4000吨近海供应船“中油海781”轮顺利交船。CCS大连分社总经理张辉出席交船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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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召开上海地区客运公司技术交流会

10/08.2026

中国船级社(CCS)上海分社组织召开上海地区客运公司技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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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检验的50000吨MR成品油船“智能云帆” 轮命名交付

10/08.2026

2026年9月28日,由中国船级社(CCS)承担审图及检验工作的50000载重吨MR型成品油船“智能云帆”轮顺利命名交付。CCS大连分社副总经理岳孟强出席命名交付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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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起浦江 领航深蓝——写在中国船级社成立70周年之际

10/08.2026

他们,在黄浦江畔点燃星火,在万米深海镌刻航迹;他们,推动中国船检从学习苏联规范到主导国际标准,从跟跑、并跑到领跑;他们,见证中国造船从第一艘万吨巨轮下水,到“奋斗者”号深潜器万米探底。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船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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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验之变 启数智航程——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推动船检数字化交付落地

10/08.2026

当下,人工智能(AI)数字人技术方兴未艾。从虚拟主播到数字员工,人们在数字世界打造另一个“自己”。在船舶工业领域,一场类似的复刻也在发生——全球首型32.5万载重吨甲醇双燃料超大型矿砂船(VLOC)“远海丝路”轮,将在今年10月正式物理交付之前,同步交出高精度、全维度的专属“数字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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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受邀参加“向海图强·厚筑深蓝”船舶海工用钢产业链交流会

10/08.2026

近日,“向海图强·厚筑深蓝”船舶海工用钢产业链交流会在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举办。宝钢湛江钢铁、科研院所、船厂、船贸等近20家单位代表参会,中国船级社(CCS)广州分社受邀出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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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艘获CCS新造船碳足迹GSC1附加标志船舶“国强海”轮命名交付

10/08.2026

2026年9月30日,国内首艘获得中国船级社(CCS)新造船舶碳足迹GSC1附加标志的新造船“国强海”轮顺利完成命名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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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检验的希腊TMS 82000DWT系列散货船项目圆满收官

10/08.2026

2026年9月30日,由中国船级社(CCS)承担建造检验的82000DWT散货船“FLAMANDS”轮在江苏南通举行命名交付仪式,CCS江苏分社相关领导应邀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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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编辑和技术工作组第45次会议要点快报

10/08.2026

国际海事组织(IMO)货物与集装箱运输分委会(CCC)编辑和技术工作组第45次会议(E&T 45)于近日在英国伦敦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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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为沪东中华LNG产业链低温实验室/计量检测试验中心颁发认可证书

10/08.2026

近日,中国船级社(CCS)上海分社向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LNG产业链低温实验室/计量检测试验中心颁发《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证书》,认可其在LNG深冷环境下容积式压缩机的试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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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护航|中国船级社黄石办事处扎实开展国庆假期船舶安全保障工作

10/08.2026

为贯彻落实中国船级社(CCS)国庆假期安全工作部署,CCS武汉分社黄石办事处主动靠前、精准施策,扎实开展辖区营运船舶、在建船舶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假期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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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工到访中国船级社并召开2026年度战略合作工作会

10/08.2026

近日,中国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海工”)副总经理韩忍之一行到访中国船级社(CCS),双方召开2026年度战略合作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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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胡志明办事处开业

10/08.2026

2026年9月28日,中国船级社(CCS)胡志明办事处正式开业。办事处主要负责越南的相关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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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完成国内首台双作业面井架检验工作

10/08.2026

近日,中国船级社(CCS)顺利完成国内首台双作业面钻机配套井架检验。该井架为定制化海洋模块钻机配套装备,归属中海油重大技术项目,具备较高技术创新性与行业示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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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助力华南地区首次氨燃料加注作业

10/08.2026

近日,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船燃”)在广州黄埔船厂顺利完成华南地区首次氨燃料动力船加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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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中心(CCS-KC)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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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图申请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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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检验申请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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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船

01/01.1970

    提供各种国际航行新建1、2、3型不锈钢或涂层化学品船和油类/化学品兼装船的审图和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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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级和初次入级检验

01/01.1970

       营运船舶的转级检验是指对具有IACS船级社船级(CCS)的已投入营运的船舶,申请转入CCS船级,在授予其CCS船级和颁发入级证书之前,所进行的符合性检查,以确认其文件、结构和设备的设计、配置和技术状况以及管理等符合CCS入级规范、规则及CCS承认的其他技术要求。       营运船舶的初次入级检验是指对不具有IACS船级社船级的已投入营运的船舶,申请加入CCS船级,在授予其CCS船级和颁发入级证书之前,所进行的符合性检查,以确认其文件、结构和设备的设计、配置和技术状况以及管理等符合CCS入级规范、规则及CCS承认的其他技术要求。CCS将根据船舶实际技术状况和现有船级社情况,考虑安排对船舶进行入级前勘验和图纸审批。       在申请转级和初次入级时,可以结合船舶正常检验周期进行,建议客户可以提前和CCS取得联系,CCS将充分考虑船期安排和船舶的航次计划向船东/管理公司提供建议,以便在更为合适的时间、港口或者船厂进行检验。      拟申请CCS初次入级检验的船舶,请按以下流程办理: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21-3810-3599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E检验所需提供图纸清单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船舶设计建造标准清单(2022-1)入级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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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认可

01/01.1970

       型式认可是指中国船级社(CCS)通过产品的设计评估和制造评估,以确认制造厂具备持续生产符合CCS规范要求或其他接受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的评定过程。根据制造评估证实的产品质量保证的可信任程度,型式认可分为型式认可A和B两种模式。        型式认可B是指通过对产品图纸、技术文件的审查和进行有关的工艺验证、认可实验、现场核查确认产品及工厂生产测试设备、基本质量控制体系符合本社规范的规定后,对产品的定型设计及产品的适用性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等的适用要求所给予的认可。         型式认可A是对高品质制造厂给予的一种高级别的认可模式,是在型式认可B之上的一种认可,即型式认可模式A=型式认可B+完善的工厂质保体系及可靠的产品质量。获得这一模式认可的制造商,CCS将接受企业质检人员(指定的)所出具的质量证明以部分或全部代替验船师的直接到现场检验。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话:021-3810-3599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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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认可

01/01.1970

       工厂认可是指中国船级社(CCS)通过制造者的资料审查、认可试验和产品制造过程的审核,对产品制造者的产品生产条件和能力予以确认的评定过程,适用于通过连续型工艺批量生产,或完全根据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来保证质量的产品。        如需了解中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21-3810-3599 邮箱:survey@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1篇第3章E具体产品检验业务,请咨询CCS在当地的检验机构E产品检验常见问题  请优先使用CSM系统提交服务通知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s-service.net/loginNew.jsp。认可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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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证书有效性的检验

01/01.1970

          客户可就近向中国船级社(CCS)国内各分支检验机构提交一份国内航行船舶营运检验服务通知单,即可申请船舶营运中检验服务。 检验流程: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 电   话:010-58112358 邮   箱:ds@ccs.org.cn   更多便捷服务: E联系CCS办事机构(服务网络)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国内航行船舶营运检验服务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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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船舶建造检验

01/01.1970

       为了确保船舶依中国船级社(CCS)规范、国际公约和船旗国政府的有关规定而批准的图纸进行建造;在整个建造阶段,其材料、设备和建造工艺满足本社规范、本社接受的标准、国际公约和船旗国政府的有关规定,检验结果令验船师满意;持证的船用产品均经验证,符合预定的要求;完成所有规定的检验、试验,结果满意;以及经合同评审保证船舶建造符合合同要求,CCS向客户提供国际航行新建船舶建造周期内的各项检验服务,主要包括:开工、安放龙骨/相似建造阶段、下水/出坞、试航等各建造阶段中的检验服务以及船上使用的各种设备产品的检验服务。(40万吨级VLOC)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   话:021-3810-3599 邮   箱:survey@ccs.org.cn 相关申请表协议下载:E 游艇型式检验服务协议E 建造游艇检验服务协议E 建造游艇检验服务协议附件E 建造船舶检验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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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产品录查询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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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R-TANKER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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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ormance_test

01/01.1970

fffff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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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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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船舶/能效服务

01/01.1970

中国船级社(CCS)自2012年颁布《绿色船舶规范》以来,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2020年初,CCS对2012版《绿色船舶规范》进行了换版,发布了《绿色生态船舶规范》(2020)。《绿色生态船舶规范》(2020)对船舶绿色环保要求做了重新定位,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加顺应市场和时代的需求。在原能效、环境保护和工作环境三方面要求基础上,根据绿色生态技术发展趋势,首次全面构建绿色生态船舶指标体系。以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两大要素为核心内容,提出了涵盖温室气体(GHG)排放控制、防止外来生物转移、环境友好、水污染排放控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和有害材料使用控制六个方面的技术要求及指标要求,充分体现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要求。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电话:010-58112871邮箱:ti@cc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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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测试评估

11/10.2025

涉及的软件测试评估包括软件测评、信创测评和船体监测系统技术支持及软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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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产品证书查询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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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函、技术通告查询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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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SR-BULK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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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SR-TANKER

01/0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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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船舶进口勘验

01/01.1970

       旧船舶进口勘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要求,应船公司申请由船舶检验机构对旧船舶进口前的技术状况和有关信息进行一般性检查和调查的技术活动,其目的是初步评估船舶的技术状况和适用的法规的符合性,特别是在船舶稳性、结构状况和重要设备配置等方面是否存在不符合的情况,并出具《旧船舶进口检验报告》,供船公司向商务部申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时使用。其中,进口旧船舶系指从国外进口的、已运营的拟在我国登记注册的从事国际、国内水上运输、营运及作业的所有船舶和海上设施。 中国船级社(CCS)作为国家A类船舶检验机构将积极为国内船公司提供旧船舶进口勘验技术服务。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对于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的,购置人、承租人在签署购买合同或有约束力的协议前,均应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旧船舶进口勘验和评估。       二、旧船舶进口勘验有关法律依据       1、《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8年第7号第四条第三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8年第31号公告《关于旧船舶进口技术勘验有关事项的公告》;       3、 关于修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4号);        4、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境)外进口船舶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的公告;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行有效的《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三、进口旧船舶船龄限制目录(摘自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38号公告“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       1、 10年以下的船舶种类: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含旅客列车渡船)、旅游船、客船、浮动或潜水式钻探或生产平台、其他船舶;       2、 12年以下的船舶种类:液化气船、油船、化学品船;       3、 15年以下船舶种类:渔船(含鱼类加工船)、捕捞加工船;       4、 18年以下的船舶种类:干散货船、矿砂船、木材船、冷藏运输船、水产运销船、科学调查船、渔业指导船、教学实习船、海上人员训练船;       5、 20年以下的船舶种类:集装箱船、液化石油气船、杂货船、多用途船、滚装船、浮船坞、游览船、拖船、顶推船、各种工作船、驳船、散装水泥船。 (请注意,上述船龄限制目录中规定的某些船舶种类的船龄年限与交通部2009年第14号令《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中所限定的船龄年限有出入,凡遇此类问题请与中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解决)  更多便捷服务: E查看附件一:中国船级社旧船舶进口勘验办理程序指南 E查看附件二:旧船舶进口勘验申请表 E查看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旧船舶进口技术勘验有关事项的公告 E查看附件四: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国(境)外进口船舶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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