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CCS)《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4)将于2024年7月1生效。《规范》生效后替代《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3)。
中国船级社(CCS)《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4)将于2024年7月1生效。《规范》生效后替代《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3)。
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国内航行船长20米及以上的钢质海船。
《规范》适用于新船。规范生效前建造的船舶,原则上应继续符合其原先适用的规范要求。重大改建船舶,改建部分及其相关部分应适用新规范。对船舶的舯剖面图或等效 结构图已批准的船舶,仍应适用原规范。
如船舶涉及以下方面,尚应符合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相关要求:
(1) 冰区航行。
(2) 设置蒸汽控制系统。
(3) 设置货物冷藏装置。
(4) 具有轮机自动化控制系统。
对具有特殊型式、特殊功能或特殊用途的船舶,尚应符合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8篇的相关补充规定。
船舶的材料与焊接,应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的要求。
除另有指明外,《规范》不适用于下列船舶:
(1)
军船。
(2)
木质船。
(3)
游艇。
(4)
高速船。
(5)
小水线面船。
(6)
帆船。
(7)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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