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根据液化气体运输船科研项目成果和实船计算验证、各有关单位意见反馈和相关IMO/IACS决议文件转化等技术要求,我社制定了《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1修改通报,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进一步完善了A/B型现有直接计算规范要求;
2)补充完善了C型独立罐鞍座层压木接触计算的相关技术要求;
3)完善疲劳强度评估部位,对关键校核区域进行了修订;
4)纳入了IMO/IACS最新技术决议;
5)一些文字和图表的编辑等勘误。
除特别标注外,《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1修改通报将于2021年7月1日生效。生效后替代了《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0年第1次和第2次变更通告的内容。
附件为该修改通报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注:下划线为新增内容,删除线为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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