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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 2019年修改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14 08:06 | 生效日期:2019-07-01 00:00:00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19年修改通报

基于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我社制定了《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19修改通报,现予以发布。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船体篇:根据最新UR S6、最新UR S6修订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密加筋的铝合金加筋板在客船上建的应用;针对折减系数澄清FbFd的取值方法;澄清FbFd的取值方法;澄清FbFd的取值方法;进一步优化关于船底桁材、肋板加强筋尺寸的要求;增加横/纵槽形舱壁板尺度比要求;明确整船有限元适用范围;补充了集装箱船船底桁材和实肋板的尺寸要求;修订了双层底及骨架形式的要求;新增层压钢化安全玻璃等效厚度计算方法;修改明确双层底实肋板,过渡肘板等尺寸要求;补充明确强框架腹板的最小厚度;明确边舱强框架横撑材应作为梁进行整体屈曲校核;修改明确水密横舱壁和纵舱壁最下列板的要求;修改明确水密纵舱壁垂直桁的尺寸要求;与钢规和法规相关内容进行了协调等。

轮机篇:修订灰铸铁管、阀和附件的使用限制;补充机械接头类型和应用;补充双套调距桨传动装置备用泵配备要求;增加尾管后轴承的斜度技术要求;纳入IACS相关要求等。

电气篇:新增对应急发电机的免除和保护要求;修订电动机的保护要求;澄清固定式灭火系统的释放不应导致自动切断风机和油泵;修订蓄电池组型式、位置和维护周期记录。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19年修改通报于201971日生效。其中下划线为新增内容,删除线为被删除内容

附件为该规范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19修改通报(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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