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自CCS《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指南》(2017)颁布实施以来,IMO分别在MEPC72至MEPC74次会议上通过了压载水公约多项修正案,并发布了相关通函。这些决议及通函对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认证及船上安装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压载水公约修正案及相关通函内容,以及IMO关于压载水公约实施相关问题审议情况,并结合业界实施压载水公约的反馈意见,对《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指南》(2017)进行了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对依据文件做编辑性修订;
(2) 修订定义与其他CCS压载水相关指南定义协调一致;
(3) 在型式认可和发证程序中, 根据BWMS规则(MEPC.300(72))、主管机关对压载水管理系统进行型式认可程序导则(BWM.2/Circ.43/Rev.1)、SDL及其监控指南(BWM.2/Circ.69)、压载水管理系统比例缩放指南(BWM.2/Circ.33/Rev.1)等做了相应修订。
《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指南》(2020)于2020年4月10日起生效,生效后替代《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指南》(2017)。
附件为该指南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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