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海上浮式装置入级规范》2019年第1次变更通告是在《海上浮式装置入级规范》(2014)的基础上,修订了第1篇第2章第11节2.11.2“证书有效期限”和2.11.3“入级证书的签发与签署”和第5章第12节“不在CCS检验下建造浮式装置的初次入级检验”5.12.1“一般要求”的相关内容。
本变更通告于2019年3月7日生效实施。
附件为该规范变更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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