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纳入IACS2016年7月1日之前生效的有关要求,如,URS14、URZ17、URZ21、UR Z26、URM72、URS11 、URS11A、URS21A、URS34、URE11 Rev.3、URE13 Rev.2、IACS UR F20等。
2、 新增诸如“Sand Carrier(沙船)”、“LNG Bunkering Ship(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船)”、“IBTS(综合舱底水处理系统)”等相关附加标志的技术要求。
3、 根据用户反馈进行补充或修改,如,修订了双层底旁桁材的厚度要求;新增挖泥船挖泥设备支撑结构的要求;新增石油沥青船整体液货舱周界结构要求,解决了整体液货舱周界结构适用于货物密度大于1.025的情况;修改铜和铜合金管的基本壁厚计算公式,补充主海底阀操纵位置的高度要求,完善船用塑料管的使用要求;修改电控柴油机燃油与液压油压力泵的配置要求以及多主机船舶电控柴油机ECU冗余配置要求;新增设有自动切断故障的接地系统的系统电缆额定电压的选择要求;修改本质安全电路电缆的敷设要求;梳理载运危险货物船舶附加要求与IMSBC和IEC出版物协调一致,新增交流高压电气装置IAC分级要求和修改高压电缆装置耐压试验方法。
4、纳入CCS有关项目研究成果,如,新增船首底部砰击加强要求的直接计算评估方法;新增矿砂船极限强度要求。
附件为该修改通报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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