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CCS智能船舶规范体系由智能航行,智能船体,智能机舱,智能能效管理,智能货物管理和智能集成平台六大功能组成。智能化程度上,分别从船舶数据感知、分析、评估、诊断、预测、决策支持、自主响应实施等方面,对应不同的智能功能提出了相应要求。
智能船舶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智能船舶的目的、应用范围;
智能船舶的定义、目标和功能要求;
新技术的应用原则;
计算机系统和软件开发要求;
智能船舶附加标志及功能标志:i-Ship (Nx, Hx, Mx, Ex, Cx, Ix);
智能船舶各智能功能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要求及人员要求。
考虑到智能船舶技术在不断发展变化,智能船舶规范作为一种开放式规范将与国际上智能船舶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同步,不断纳入新的应用成果,完善和细化已有的技术要求。
《智能船舶规范》将于2016年3月1日生效。附件为该规范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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