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第2篇 船体篇:
补充有限航区非高速公务船等适用铝合金材料时的要求指向CCS《非高速全铝合金海船结构指南》;明确了65m以下有限航区船舶的构件的最小厚度要求;新增所有船型适用露天玻璃栏杆的技术要求指向;澄清挂舵臂计算面积的定义;根据IACS Rec.10,增加锚链紧固件的要求;明确仅载运车辆的渡船需计算横向强度;删去双体船强度直接计算中关于更小细化单元的应力平均规定。
第3篇 轮机篇:
新增《船舶应用液化石油气燃料指南》的引用说明;热油系统膨胀柜内接受便携式设备作为热油膨胀柜可燃液货气探测措施;热油加热器增加单回路系统报警要求;新增对离合器控制装置失去动力时的要求。
第4篇 电气篇
根据IACS URE21 Rev.2,修订不间断电源(UPS)装置的适用范围、定义和相关要求;根据经MSC539(107)修订的IMSBC,更新表2.18.5.1 在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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