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为进一步完善供方认可工作,提升供方服务的质量,根据IACS UR Z17(Rev.17、18)、《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及其修改通报对供方认可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内外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社对《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进行修订,编制了《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2023。
《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2023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 根据UR Z17最新要求,修订初次认可和换证审核的实操验证试验要求,即在确认满足本指南的条件后,可接受其他IACS成员船级社同类供方认可的实操验证结果/报告。
2、 根据UR Z17最新要求,修订第1部分的第5章和第9章类别中的项目。
3、 根据UR Z17最新要求,修订第1部分第4、11、19章中采用标准内容。
4、 根据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2及其修改通报和反馈意见,统一优化指南的相关定义和文字描述。
5、 根据反馈意见,“中国境内”均改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中国境外”均改为“港澳台和中国境外”。
6、 根据反馈意见,强调现场检修检测人员的岗位和数量要求。
7、 根据反馈意见,调整和完善申请认可提交文件的要求。
8、 根据反馈意见,完善分支机构实操验证要求。
9、 根据反馈意见,修订认可变更要求。
10、
根据反馈意见,增加对第1部分第4章和第5章中项目重叠的注释。
11、
根据反馈意见,增加第1部分的认可类别强制和自愿的说明图表。
12、
根据反馈意见,增加第1部分的认可保持的要求。
13、
按照建造处《关于修订我社<材料与焊接规范>等技术资料中“焊工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通知》(建造[2023]26号)要求,将“资质认可”均改为“能力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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