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艘船舶在检查中被发现,船上使用的下部平台装有活板门的舷梯/引水梯组合式引航员登离船装置不满足相关公约和港口当局的要求。
常见缺陷
未按《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V章第23条3.3.2.1的要求,设置在舷梯的底平台以上1.5米处将引航员软梯和安全绳系固在船舷的装置、引航员软梯和安全绳的安装未穿过活板门并延伸至平台以上扶手的高度等,个别船舶组合梯活板门的布置(靠近绳梯的水平横梁)干扰引航员攀爬。这些缺陷影响引航员登离船安全,并可能导致引航员投诉。
船公司应注意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引员登离船装置符合:
SOLAS II-1/3-9条
SOLAS V/23条
MSC.1/Circ.1331
MSC.1/Circ.1428
IMO A.1045(27)及其修正案的要求。
同时,应注意部分港口当局的相关要求。如英国南安普顿港口当局于2022年1月发布的海事通告2022年第07(T)号“南安普顿港—引航员上下船—不合格和有缺陷的引水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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