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九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闽政〔2022〕16号),由厦门海事局在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开发建设,厦门港口管理局、中国船级社(CCS)协助完成的“运—检—航”三方协同办证模式——“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成功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九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并将在全省推广实施。
“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是厦门港“运—检—航”三方长期合作机制落深落实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突破的有益尝试,更是三方共同服务厦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该平台于2021年3月2日正式上线运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运—检—航”三方协同办证机制信息化和可视化展示,通过三部门之间业务信息“线上跑”代替“线下跑”,实现了信息的高速传递和最大程度地共享,切实为辖区航运企业申办船舶证书提供协同办证的便利。自平台启动运行至今,CCS厦门分社协助厦门海事局顺利完成59艘次船舶业务办理。
在厦门分社2022年1月主持召开的“三方联席会议”上,各方对于水运、海事、船检三方进行信息共享、合作交流,特别围绕深化“航运公司综合服务平台”运用推广,推进三方协同办证服务常态化建设做了细致研讨,力争为辖区航运公司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推动辖区营商环境的优化,更好更快地服务和融入厦门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共同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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