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为进一步完善供方管理服务,提升供方服务的质量,为船东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供方服务机构选择,在根据IACS URZ17(Rev.15)以及内外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我社对《供方资格认可指南》2021进行了修订,编制了《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2022)。
《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2021在《供方资格认可指南》2020基础上,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 根据中国船级社“关于废止《供方检修检测人员培训机构评估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建造〔2021〕138 号)要求,第一部分各章,全面修改人员培训和资质的要求,原则上由供方负责其检修检测人员的培训。其中第二章、第四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的人员培训证书由原来CCS签发,修改为由CCS进行专业知识水平验证和实际操作能力验证;无损检测人员的水平认可证书也相应修改为水平认证证书。
2、 服务供方认可证书由原来签发纸质证书,修改为服务供方认可证书可选择签发纸质证书和/或电子证书。
3、 供方服务类别由十七类增加至十八类,新增第一部分第十九章“从事压载水管理系统调试试验的供方”。
4、 进一步完善供方认可后的管理要求,重新梳理和调整供方认可失效、暂停、取消和恢复的相关内容。
5、 根据反馈意见,完善人员工作经历、人员岗位数量下限、检修检测作业场地的要求。
6、 根据反馈意见,调整和完善申请认可提交文件的要求。
7、 根据反馈意见,完善分支机构现场审核要求。
8、 根据IACS UR Z17最新要求,增加接受其他IACS成员船级社签署的实操验证报告的要求,以及修订换证审核实操验证要求。
9、 根据反馈意见,完善认可变更要求,增加沟通的渠道。
10、 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指南有关官网供方认可信息公布的内容,增加了测厚软件下载、无线电/VDR检测报告格式下载的渠道。
根据反馈意见,更新部分类别服务的文件清单和船旗国特殊要求清单。
Copyright © 2026 CCS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32711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