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与辽宁海事局、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对辖区中韩客货班轮及其管理公司进行联合监督检查行动,为船舶安全管理保驾护航。
为推进中韩客货班轮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做细落实,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与辽宁海事局、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了《2021年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联合监督检查方案》,组织成立了三个监督检查组,分别对丹东国际航运有限公司“东方明珠6”轮、大连宇营国际船舶管理公司“紫丁香”轮、大仁轮渡有限公司 “飞龙”轮及其管理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内容和方式,确保取得实效。
9月22日至23日,由大连分社任组长单位的第二联合检查组对大连宇营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中,该公司汇报了落实中韩客货班轮安全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船舶物料供应及维护保养,以及保障船员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随后辽宁海事局牵头的第三检查组对“紫丁香”轮开展了PSC远程检查,重点检查了船舶消防安全、救生设备、通信设备、主辅动力装置、防污染设备等关键设备的维修保养及运行情况、船舶应急演习情况及安全管理体系在船总体运行情况。各检查组还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解答了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难点问题,给出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意见和建议等,使监督检查与安全管理帮扶相结合,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此外,大连分社还指派验船师参与了第一联合检查组对丹东国际航运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东方明珠6”轮的监督检查工作。
通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船检、海事、交管三方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主动担当作为,构建“质量共同体”,共同筑牢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防线,有效提升了船舶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了相关方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助力辖区航运企业健康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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