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
国际海事组织(IMO)货物与集装箱运输分委会第7次会议(CCC 7)于2021年9月6日至10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共有15项议程,主要包括:《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安全规则》(IGF规则)的修正和制定低闪点燃料指南、修订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GC规则)和IGF规则纳入高锰奥氏体钢和低温用可替代金属材料认可相关指南、《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和补充本的修正、《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则)及补充本修订、装载危险货物的货物运输组件的检查程序的修订、IMO安全、保安和环保有关公约规定的统一解释等。会议成立了IGF规则、高锰奥氏体钢、危险货物运输组件检查程序三个工作组。
重点讨论议题
01 IGF规则的修正和制定低闪点燃料指南(议题3)
IGF规则Part A-1(天然气燃料船舶)修正案
分委会审议了五份对IGF规则Part A-1部分的修正案提案,指示会后通讯组对中国等联合提案关于IGF规则8.4.1条款LNG加注总管要求的修订进一步讨论,需考虑手动/液压连接器或带螺栓法兰使用过程中带来的额外风险(如:潮湿、霜等),应制定合适的操作程序;请通讯组进一步讨论IACS提出的修订气闸门槛高度要求、压力控制方式等内容;对双燃料动力船舶燃油日用柜配置等效布置,认为该内容应考虑向海安会提交SOLAS修正案建议,邀请相关感兴趣方继续提交提案;同意对IGF规则9.4.7条款修订,当自动触发主燃气阀开关时,主燃气阀下游至用气设备的整个管道都被排气。
《船舶应用燃料电池发电装置临时导则》
会议审议了通讯组报告和日本提案,经会间IGF规则工作组讨论修订后,最终完成了《船舶应用燃料电池发电装置临时导则》定稿,将作为一项紧急事项提交到下一次海安会(MSC 104)进行审议。会议不同意日本提出的燃料电池处所无需采用A60防火分隔要求,认为这是结构衡准问题且相关措施不能有效隔断火灾风险,重新确认了燃料电池处所应进行“A-60”防火分隔的必要性,如确有困难,可经主管机关批准采取等效方式。同意在燃料电池处所的设备保护型燃料电池处所中删除对燃料电池堆1区认可要求,但增加了电堆说明,认为“燃料电池堆的表面温度在所有操作条件下均保持在300°C以下,则燃料电池堆本身不被视为着火源,并且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应能够在任何负载和操作条件下立即隔离和断开”。此外,还对燃料电池表面温度监测、处所通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等条款进行了明确。
IGF规则未来低闪点燃料规则制定工作计划
会议同意启动氢燃料安全应用临时导则制定工作,开始收集氨燃料应用安全问题信息,但需要注意氨燃料闪点、是否属于IGF范畴等问题,待MSC 104有关氨燃料新产出确定后再考虑下一步工作计划。同时将考虑加速制定低碳/零碳燃料安全应用临时导则工作,IACS表态内部已建立EG/SAFTech专家组,愿意协助分委会分别制定船舶应用零碳/超低碳燃料相关导则。
关于延长CCC会议时间,会议未能达成一致。
02 修订IGC和IGF规则纳入高锰奥氏体钢和低温用可替代金属材料认可相关指南(议题4)
会议同意高锰奥氏体钢适用于IGC/IGF规则,将继续成立会后通讯组讨论氨的适用性。
03 IMSBC规则和补充文本的修正(议题5)
硝酸铵基肥(非危险)的重新分类
分委会原则上同意由E&T 33提交的关于硝酸铵的肥MHB 和硝酸铵的肥的新明细表草案,并指示E&T 35 对其做进一步完善。并同意撤销通函 CCC.1/Circ.4。
IMSBC 规则修正案草案和对E&T的指示
分委会授权E&T 35根据提交给CCC 7的文件结合分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做出的决定,最终确定对IMSBC规则的06-21修正案草案。
04 IMDG规则及补充本修订(议题6)
准备 IMDG 规则(41-22)的修正案
分委会原则上同意 IMDG 规则第 41-22 号修正案草案,并指出仍有待 E&T 35 最终确定。
EmS 指南的相应修订
分委会原则上同意源自修订草案 41-22 的修订后的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应急响应程序(EmS 指南)的相应修订草案,并将修订提交给 E&T 35 以供定稿
集装箱数据记录及追踪设备标准
关于“认证安全类型”集装箱数据记录器追踪设备的标准草案,分委会鼓励感兴趣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向 CCC 8 提交进一步的建议,制定有关检测和强制报告海上丢失集装箱的措施,可能会加强此类集装箱的定位、跟踪和回收,同意在标准草案基础上考虑设备技术参数等相关提案提交给 E&T 35 以供进一步讨论,酌情纳入修正案草案 41-22。
05 法IMO安全、保安和环保有关公约规定的统一解释(议题11)作用。
IGF规则
会议指示工作组完成对IGF规则9.2.2条款统一解释定稿,原则要求供气系统应具有两套独立安全屏障,使用法兰连接数量尽可能少,不允许采用单联法兰用于主次两个安全屏障,但带两层密封圈单法兰可用于与GCU和锅炉用气设备的最后连接处。
IGC规则
会议不同意对IGC规则11.3.4和11.3.7制定统一解释的提案,认为对水喷淋泵和消防总管布置中手动操作隔离阀位置的相关要求应该是修订IGC规则,邀请IACS提交修正案建议到CCC 8。
会议不同意对IGC规则16.7.3.3制定统一解释的提案,认为对气体燃料发动机设置气体探测装置的要求提出的统一解释草案应该是修订IGC规则,且注意到IGC与IGF存在不一致的要求,邀请成员国及组织提交修正案到CCC 8。
会议同意对IGC规则5.4.4和5.13.2.4有关通风导管制定统一解释,通风导管包括气体阀件单元处所(GVU)外壳和结构房间,应做到气密、机械通风不少于30次/小时、能够承受管路破裂产生的最大累计压力。
提醒业界注意的事项
IGF规则
● IMO《船舶应用燃料电池发电装置临时导则》已定稿,将提请下一届海安会上审议批准,业界如有相关试点项目,建议积极关注;
● 对IGF规则、IGC规则的有关修正案和统一解释,可能影响两本规则某些条款的实施,建议业界关注。
低温高锰钢
高锰奥氏体钢适用于IGC/IGF规则修订将批准,建议业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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