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本次变更通告对第1篇第入级规则、第2篇船体、第3篇轮机、第6篇消防、第8篇其他补充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
1.第1篇第2章附录1 海船附加标志一览表中新增DP-N(CB)/DP-N(CR)附加标志的要求,与我社发布的《闭环动力定位系统检验指南》(2020)协调;
2.将IACS UR Z1(Rev.8)、IACS UR Z18(Rev.9)的最新修订内容纳入第1 篇第5 章建造后检验;
3.第2篇第1章中协调删除有关拖船完整稳性的规定;
4.将 IACS UR L5(Rev.4)的最新修订内容纳入第2篇第2章附录2 IACS UR L5用于船上稳性计算的计算机软件;
5.第3篇第1章新增为减少NOx 排放而安装的废气再循环系统的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并指向EGR指南;
5.将IACS UR F7(Rev.3)的最新修订内容纳入第6篇第3章防火安全措施;
6.第8篇第20 章协调删除有关锚作船完整稳性的规定。
本次变更通告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附件为该规范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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