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 2019

发布时间:2019-08-01 11:08 | 生效日期:


为进一步做好供方管理服务,提升供方服务的质量,为船东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供方服务机构选择,在考虑海事局《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办法》及《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技术条件》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我社对《供方资格认可指南》进行了修订,编制了《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2019。

《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2019在《供方资格认可指南》基础上,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 取消了原指南第二部分“中国籍渔业船舶的供方认可”,将其纳入第一部分各章节,且认可范围仅限于中国籍远洋渔船的供方。
2. 取消了中间审核;同时对于中国境内供方增加了年度监督和不定期监督;
3. 修订了对于分支机构的要求;
4. 对于中国境内的供方,增加了技术负责人的岗位,增加了现场应同时配备操作员和监督员的要求;
5. 对于中国境内的供方,增加了申请途径的说明;
6. 修订了认可暂停、失效、取消以及认可恢复的条款;
7. 增加了对于供方办公场所的要求;
8.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技术条件》要求,修改细化了各章节的要求。

《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2019于2019年8月1日起生效。《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2019生效后,将替代我社《供方资格认可指南》2019。

附件为该指南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供方认可及人员资格管理指南》2019[153].pdf
注: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