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为了进一步满足各相关方对现有船状态评估的需求,提升相关服务能力,CCS重新编制了《现有船状态评估程序指南》,具体内容包括:
(1)新增液化气船、化学品船的近观检验及测厚要求;
(2)新增BP的CAP要求;
(3)在MCAP的甲板机械检查中新增了“锚机和绞车在安全工作负荷下应进行刹车试验”等相关要求;
(4)修订MCAP评级方法中的设备/管系权重;
(5)新增“锅炉给水系统”的检查要求及其具体检查项目;
(6)在RIGHTSHIP-CAP以及BP-CAP要求中明确本指南中的相关要求仅供参考。
本指南的生效时间为2020年7月1日。生效后,将替代《现有船状态评估程序(CAP)指南》(2011)。
上一篇: 油气定量风险评估指南
下一篇: 船舶能效相关指南
Copyright © 2026 CCS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32711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