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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香港远东社
【1978年】
1978年,远东船舶检验社有限公司正式开业。它是船舶检验局在境外设立常驻检验机构的开端。
当时,随着外贸运输和中国远洋船队的迅速发展,在香港修理的ZC级船舶数量逐渐增多。按照惯例,这些船舶修理后要由船舶检验局检验,然后签发适航证书方可出厂航行。然而,当时船舶检验局在香港没有常驻验船师,只能待船舶回到内地后再由船舶检验局检验发证。为解决这一问题,船舶检验局决定在香港设立常驻船舶检验机构。
1975年交通部与外交部联合请示国务院,拟在香港设立我国船舶检验机构。1977年,船舶检验局便派人去香港负责设点的筹建工作,商定在香港设立机构名称以及隶属关系、公司章程、业务范围和办公设施等具体方案,并确定暂时采用由船舶检验局授权的形式开展检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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