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查询,请稍候,大约需要一分钟...

当前位置:

关于执行国际船级社协会UR E10 Rev.10有关型式认可试验规程的技术通告

发布时间:2026-03-23 15:03
国际船级社协会批准了统一要求(UR) E10型式认可试验规程第10次修订版(Rev.10),适用于申请型式认可日期是2026年1月1日或以后的设备。

国际船级社协会批准了统一要求(UR) E10型式认可试验规程第10次修订版(Rev.10),适用于申请型式认可日期是2026年1月1日或以后的设备。上述申请型式认可日期系指中国船级社收到的文件日期,这些文件是用于新设备类型申请或为已先前型式认可的设备在实质性修改后重新申请型式认可证书,或更新过期的型式认可证书。

 

修订内容:

UR E10 Rev.9基础上,本次UR E10 Rev.10修订如下内容:

在第8条倾斜试验“在液化气体船和危险化学品船上,当船舶最大横倾达30°时,应急电源仍能保持工作”后新增尾句“参见《1983年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第2.9.2.2条、《2014年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第2.7.2.2条以及《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第 2.9.3.2条”。  

中国船级社《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2024)已纳入UR E10 Rev.9。 对于2026年1月1日或以后的设备,在实施中国船级社《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2024) 时还应结合本技术通告一起使用。  

本通告已在官网发布,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总部科技和信息处(ti@ccs.org.cn)联系。 

注: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