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于2007年10月8日以 MSC.253(83)决议通过《航行灯、航行灯控制器和相关设备制定性能标准》,该性能标准制定了航行灯控制器设计、试验、安装和维护标准,同时包括了 LED航行灯的特别要求,目的是向船舶值班驾驶员提供操作方法和监控船上航行灯状态的功能。
LED作为新一代光源,与传统白炽灯相比具有显著优势:LED发热量较小,能耗大幅降低,节能效果突出,且在抗冲击性能和使用寿命方面也远远优于白炽灯。但由于LED固有的光衰特性(与LED结构、发光角度、温升、驱动特性等相关),其发光强度会随使用时间和温度上升而逐步衰减。若光强衰减后不足以满足《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的最小可见距离,则航行灯可能无法被其他船舶正确识别,从而影响航行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通告适用于2009年1月1日或以后安装上船的LED航行灯及航行灯控制系统。
二技术要求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3章第22条:本规则条款规的号灯,应具有本规则附录一第8节规定的发光强度,以确保在规定的最小距离上能被看到。
MSC.253(83)《航行灯、航行灯控制器及有关设备性能标准》第4.3条对使用LED灯具的特别要求作出了规定如下:
LED的发光强度逐渐减弱,同时用电量保持不变。发光强度减弱的速度取决LED的输出功率和温度。为防止LED发光强度不足:
.1 应能触发报警功能,以通知值班驾驶员灯的发光强度降至避碰规则所要求的水平以下。
.2 为确保LED维持必要的光强度,应仅在制造商规定的使用寿命(实际有效期限)内使用LED。LED的使用寿命应由制造商根据LED在不同温度条件下所做的发光强度衰减试验结果和灯具使用时LED的实际温度条件予以确定和标示,并考虑适当裕量。
三检验审核要求
1. 检验审核时如涉及航行灯的检查时应关注其使用情况,如使用LED航行灯,航行灯控制板应满足MSC.253(83)第4.3条的要求,即采用安装有监测LED发光强度的监测装置,也可采用倒计数、正计数或到达设定值报警的方式提醒船员更换灯具,或采用记录簿的形式记录了LED航行灯的使用时间。
(1)如航行灯控制板设有单独的长时间运行报警指示灯或航行灯控制板并未设置单独的长时间运行指示灯,但在达到设定值时对应的航行灯指示灯会闪烁报警,此种航行灯控制板应通过厂家说明书确认具备寿命监测功能。
(2)如航行灯控制板监测装置(如采用计数方式)对LED灯具使用时间的计数是程序内置的,如果使用航行灯控制板非配套厂家的LED灯具,由于不同厂家的LED光源寿命不同,可能存在LED灯具的寿命与航行灯控制板监测装置计数不一致的情况,因此,更换灯具时应考虑选用航行灯控制板适配厂家的LED灯具。
(3)如LED航行灯、LED航行灯控制器均未设有LED寿命监测装置,则应核查船舶是否采用记录簿的形式记录了LED航行灯的使用时间,并在到期之前对相应的LED航行灯进行更换,该有效期是依据LED生产厂家的说明书或产品证书或铭牌上标注的有效期来确认的,建议船舶在驾驶台航行灯控制板附近张贴光源寿命提醒标识。
2. 关注船员对LED航行灯使用要求的熟悉程度,查看航行灯控制板监测装置是否有效,或核查船上是否建立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簿。
3. 对于长度不小于50米的船舶,应关注航行灯控制板是否按照MSC.253(83)第5.4条的要求设置了有效的LED航行灯供电故障及灯源故障报警。
四产品检验注意事项
1. 航行灯控制器如适用LED航行灯应具有对航行灯电流(功率)检测的功能,应在航行灯控制器产品证书明细中增加一栏可选项:航行灯控制器是否适配LED航行灯(填是或否)。
2. 对于LED航行灯、LED航行灯控制器,如通过累计LED航行灯开启时间,实现LED航行灯“光源寿命到期”报警,应在认可证书和产品证书(如有)备注:具有“光源寿命到期报警”功能。
3. 针对MSC.253(83)4.3.1要求,建议LED航行灯在其发光强度低于避碰规则所要求的水平时(例如,由于光源部件退化、老化或失效),发出航行灯故障报警信号。此故障报警信号可便于航行灯控制器识别(类似白炽灯烧坏,即灯丝烧断);并在航行灯认可证书明细中增加一栏:LED航行灯发光强度不足报警(填是或否)。当LED航行灯无“光源寿命参数”时,本条要求为强制要求。
4. 针对MSC.253(83)4.3.2要求,LED光源寿命参数(如有),须体现在LED航行灯认可证书的产品明细里(如无此参数,应填: 无)。
5. 提供CCS审核的LED航行灯说明书中应至少备注额定电流,以及短路和断路状态下的报警阈值。
五船舶实施要求
1. 船员应熟悉关于LED航行灯的光源寿命,熟悉 LED航行灯到期之前更换的要求。
2. 如船上航行灯控制板设有LED灯具监测装置,由于航行灯控制板寿命监测装置与LED不兼容会导致误报警或漏报警,因此在购置或更换LED航行灯时应考虑其与控制板的兼容性并尽量使用原配套厂家的 LED 灯具。
3. 如采用记录簿的形式记录LED航行灯的使用时间,应注意记录的准确性。
4. 建议船公司将LED航行灯的检查要求和更换周期纳入公司体系文件。
5. 对于长度不小于50米的船舶,船员日常维护保养时应注意测试LED航行灯供电故障及灯源故障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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