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25)修改通报将于2025年4月1日生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第1篇船体:
第1章,完善纵骨连续性、次要构件之间的连接节点等要求;新增电力推进船舶推进器舱的布置要求;修订有限元细化网格评估方法,完善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结构直接计算要求等。
第2章,新增许用静水弯矩和剪力相关要求;调整总强度计算适用范围、装载手册配备的适用范围;调整强力甲板以上设置有效纵向构件时的评估方法;进一步明确无支柱甲板骨架的适用条件;修订机舱实肋板的计算要求;完善上层建筑和甲板室相关技术要求;完善采用抓斗或其他类似机械卸货时局部加强的范围及要求。
第3章,修订车辆系固技术要求。
第8章,修订大舱口船结构布置、单舱长度等要求;新增载运散装货物的大舱口船实肋板抗剪切面积要求。
第14章,修订化学品液货船整体液货舱周界结构要求。
第2篇轮机:
第1章,明确相关技术要求对电力推进船舶的适用性。
第2章,修订管子腐蚀余量和最小壁厚要求。
第4章,新增电池动力船舶、电力推进船舶的变流器等关键设备的冷却水泵设置、压力监测报警设置要求。新增混合动力船舶油柜容量设计要求。
第6章,修订柴油机的高中低速机分类以及与之对应的最低稳定转速要求。
第8章,修订轴承布置间距要求的替代设计措施,明确扭转振动、回旋振动的适用范围。
附录4,修订双主机推进船舶的柴油机电控系统的配备要求。
第3篇电气:
第5章,明确本规范针对蓄电池要求与《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的关系。
第10章,修订紧急(集合)报警装置的相关要求。
第8篇其他:
第2章,增加采用直流综合电力系统的船舶相关要求。修订电力推进的船舶,对于配电系统各处的电压波形谐波的要求。
第5章,修订用于液货舱除气的风机布置要求。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25)修改通报中,红色下划线为新增内容,红色删除线为被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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