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基于我社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和业界意见反馈,制定了《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25修改通报。《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25修改通报在《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及其2019、2021修改通报、2023变更通告的基础上,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第1篇船体:
第1章,完善了纵骨连续性、次要构件之间的连接节点等要求;新增了电力推进船舶推进器舱的布置要求;修订了有限元细化网格评估方法,完善了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结构直接计算要求等;
第2章,新增了许用静水弯矩和剪力相关要求;调整了总强度计算适用范围、装载手册配备的适用范围;调整了强力甲板以上设置有效纵向构件时的评估方法;进一步明确了无支柱甲板骨架的适用条件;修订了机舱实肋板的计算要求;完善上层建筑和甲板室相关技术要求;完善了采用抓斗或其他类似机械卸货时局部加强的范围及要求;
第3章,修订了车辆系固技术要求;
第8章,修订了大舱口船结构布置、单舱长度等要求;新增了载运散装货物的大舱口船实肋板抗剪切面积要求;
第14章,修订了化学品液货船整体液货舱周界结构要求。
第2篇轮机:
第4章,新增了电池动力船舶、电力推进船舶的变流器等关键设备的冷却水泵设置、压力监测报警设置要求。新增了混合动力船舶油柜容量设计要求;
第6章,修订了柴油机的高中低速机分类以及与之对应的最低稳定转速要求;
第8章,修订了轴承布置间距要求的替代设计措施,明确了扭转振动、回旋振动的适用范围;
附录4,修订了双主机推进船舶的柴油机电控系统的配备要求。
第3篇电气:
第5章,明确了本规范针对蓄电池要求与《船舶应用电池动力规范》的关系。
第10章,修订了紧急(集合)报警装置的相关要求。
第8篇其他:
第2章,增加了采用直流综合电力系统的船舶相关要求。修订了电力推进的船舶,对于配电系统各处的电压波形谐波的要求;
第5章,修订了用于液货舱除气的风机布置要求。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25修改通报于2025年4月1日生效。其中红色下划线为新增内容,红色删除线为被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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