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船级社(CCS)执行建造检验,福建船政局旗下福建东南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建造的四艘新能源电动拖轮(船体编号DN643-1/2、DN644-1/2)顺利开工,福州分社副总经理郑金东受邀参加本次开工仪式。
四艘船舶分别为5000P、4400P电动拖船,电池容量分别为7316千瓦时、6272千瓦时,纯电续航能力大于8小时并具有智能能效入级符号。上述新能源电动拖轮主要用于港内作业、拖带并用于港区协助集装箱船等船舶靠离泊位及出入船坞作业,动力系统主要包括动力电池系统、直流配电系统、交流配电系统、双全回轮舵桨、控制系统等子系统,还可以码头直流充电、交流岸电应急补电和发电机组应急补电,能满足港区零排放、静音航行等要求,是绿色环保船型。
本次四艘新能源电动拖轮的顺利开工,是福州分社与福建船政继“厦港拖30”项目后,又一批深度合作项目,代表着福州分社与福建船政在新能源电动拖轮项目上的合作取得了新的成果。福州分社高度重视该项目,在开工筹备阶段,充分结合船型特点,深入研究该船型技术要求,积极主动地为船厂提供全方位合同前服务,赢得了客户充分信任。
后续,CCS将充分利用该项目在建造检验、技术问题处理等方面的资源和经验,为各方提供专业、优质的技术咨询与检验服务,助力项目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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