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CCS)《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2024)于10月1日生效。
《指南》(2024)在《指南》(2015)基础上修改如下内容:
协调指南与IACS UR E10 Rev.7、Rev.8、Rev.9的内容。
协调指南与IEC 60068-2-52、IEC 60068-2-11、IEC 60092-101或IEC 60695-11-5的内容。
澄清表1.3.3a和表1.3.3b的关系。
将滞燃试验的“有塑料部件的设备”修改为电气电子设
备非金属壳体。
修改振动试验微电机的要求。
增加等效替代、电磁兼容试验以及指南未覆盖范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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