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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船舶规范 2022修改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04 14:03


为适应智能船舶发展、智能新技术应用、环保新要求实施等方面的需求,持续改善智能船舶规范标准的先进性、准确性、可操作性,中国船级社开展了智能船舶新技术及规范标准研究。在充分考虑上述需求、业界反馈、IMO/IACS新要求的基础上,并结合CCS最新研究成果,完成了《智能船舶规范》2022修改通报的编制。本次修订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新增智能船舶附加标志授予6个月以后执行实施检验的要求,以进一步验证智能方案船上实施的有效性;

2)修改智能船舶网络安全要求,明确智能系统网络安全应满足CCSCCS《船舶网络系统要求及安全评估指南》第4章的要求;

3)修改远程控制或自主操作船舶(符号RiAi)的保安要求,明确船上有人情况下的保安系统要求;

4)新增船上备有智能系统操作手册的相关要求,明确操作手册需考虑的主要内容;

5)新增开阔水域自主航行船舶(符号No)具有多感知数据融合能力的要求,以消除单一感知来源的错误;

6)补充气体燃料发动机及相关辅助系统状态监测范围、监测目标要求;

7)修订电力推进系统的状态监测要求;

9)新增船舶营运碳强度指标CII计算、评估分级、辅助决策等相关要求;

10)调整智能集成平台章的整体框架,系统要求按通用要求、系统集成、数据采集/获取、数据存储、数据整合、船岸信息交互、信息共享与展现等各个层次分别予以规定,并补充图纸资料提交要求;

11)补充自主航行船舶应通过分析和评估确定适合的故障安全模式的要求,明确故障安全模式分析时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

《智能船舶规范》(2022修改通报)于202241起生效。

附件为该修改通报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下载链接:
智能船舶规范2022修改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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