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根据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8综合文本(含2020修改通报)、IMO《2011年国际散货船和油船检验期间加强检验程序规则》(含2019年修正案)、IACS UR Z10s、UR Z11等有关要求,同时结合CCS对船东提交检验计划的审核发现项,以及现场检验、CCS内、外审核问题的反馈,特此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用以指导船东正确、高效地编制ESP检验计划,为CCS顺利、及时地审批该计划提供技术支持,对确保船公司针对ESP船舶检验所需进行的技术评估准备工作与现场验船师后续开展的现场检验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和无缝对接,共同促进ESP船舶的检验质量和航运安全,以及向客户展示CCS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CCS《ESP检验计划编制实施指南》(2020)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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