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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26在《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及其2019、2021修改通报、2023变更通告、2025修改通报的基础上,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总则篇协调了部分船舶类型的定义。
第1篇船体第3章舾装中,增加趸船基于锚泊载荷的锚重量的确定方法;修改艏侧推装置的推力要求;完善拖带和被拖船的拖桩的布置与强度计算要求;修改车辆系固的要求;补充支撑木材的立柱强度要求;第5章拖、推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中,进一步明确相关技术要求的适应范围,补充顶推联结处主船体支承结构与强度要求;第8章大舱口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中,进一步明确本章的适用范围;协调装载重货和轻货的双层底实肋板抗剪切面积要求;补充大舱口船的槽型舱壁要求;补充承载有木质支撑钢卷的结构加强要求;第10章工程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中,进一步明确起重机甲板下加强结构的相关要求;第11章滚装船船体结构补充规定中,修订门式结构直接计算的计算载荷。
第2篇轮机中,补充为重要设备服务的压缩空气系统的相关要求;修订柴油机起动装置空气瓶容量的相关要求;补充离合器的相关要求;补充Z型推进装置的相关要求;补充螺旋桨用CU1锰青铜、CU2镍锰青铜材料的相关要求;补充非传统推进和转向系统、液压阻塞的相关要求。
第3篇电气中,修订了电缆连续工作时的电流定额表;调整了安装在室外的岸电箱的结构防护等级要求,和第3篇第1章中对露天甲板的安装要求保持一致;调整了操作装置电动机的保护装置要求,删除对于设置欠电压保护装置的要求。
第6篇消防中,新增了第3章惰性气体系统有关要求。
第7篇材料与焊接中,修订了焊缝质量检查的相关要求。
第8篇其他中,完善了化学品液货船的补充规定相关要求。将第2篇第10章的第8节第8节油气收集系统移入第8篇第10章,修订为“油气/蒸气收集系统”,适用于油船和化学品船舶。
以及其它文字编辑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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