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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2026修改通报

发布时间:2026-04-20 16:04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6修改通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篇 入级规则

新增船舶数字化交付、再液化系统、气体燃烧装置、基于载荷-抗力因子设计法的C型独立舱屈服强度评估、载运锂电池电动车增强消防、冰区操作船体监测与辅助决策系统以及生活污水排放控制等附加标志;调整浮船坞举力附加标志的表述、渔船附加标志的技术要求以及LNG运输船附加标志的说明;修订油井增产船、货物最大货物密度和多港口装/卸货物等附加标志;调整授予“ESP”附加标志的船舶范围;进一步明确热油加热器检验要求。调整相关产品持证清单。

2  船体

修订了结构次要构件端部连接形式肘板臂长定义;补充细化节点根据真实结构形式的建模要求、补充典型节点图册的送审要求;删除采用水下检验时,船体水下部分采用高效防腐涂料的重复规定;明确普通干货船授予货物密度等三项附加标志的适用范围,并删除原散货船章节中的对应描述;进一步细化甲板强横梁腹板开孔要求;根据IACS 统一要求更新内容,修正舱口盖要求、挂舵壁面积的定义、集装箱绑扎计算程序的送审要求;明确倒拖拖船的拖力点布置要求;删除趸船的技术要求;修订箱型驳的规范船长取法、波浪系数的计算公式和斜杆剖面积要求,并删除箱型驳最小首吃水控制下必须保持零纵倾的规定;增加打捞船、打桩船的适用范围及附加标志说明;增加挖泥船船底板上泥门开口或开槽的角隅的要求和甲板开口的补充要求。

3  轮机

明确正负制造公差下的公式取值;明确装载替代燃料的压力容器的设计要求;对替代燃料发动机技术要求进行修订,明确第9章柴油机要求适用于所有替代燃料,给出双燃料发动机类型修订及延伸类型定义,提供子系统认可设计方案;对替代燃料发动机管系要求进行调整,调整甲醇及氨燃料发动机整技术要求与天然气发动机技术要求保持协调;删除涡轮机纵向振动要求。

4  电气

修订了交流发电机过电流能力指标及长延时过载保护要求,澄清船舶厨房炉灶排气管道风机的关闭规定;纳入IACS 统一要求对于蓄电池通风、较大失火危险处所的更新内容;与IEC标准协调一致,修订交流高压电气装置最小电气间隙数值,修订电缆导体和护套相应要求。

6  消防

修改了二氧化碳管路的壁厚参数所参照的标准,删除二氧化碳瓶上关于油漆颜色的要求,修改瓶头阀使用的材料名称和抽样检测数量。

8  其他补充规定

修订了第5章渔船补充规定,与我社《远洋渔船建造规范》协调一致;勘误了第9章防倾肘板的布置区域;协调第10章附加标志与第1篇一致;第13章纳入了UR I2 Rev.5的技术修订内容至,以便于更好地进行实船实操;补充第21HMS-ICEHMS-ICE(×)附加标志与第1篇协调一致;修订第23章救生设备与布置要求,便于实船的具体布置措施;澄清第24章“窗应从外部安装”的要求仅适用于螺栓式固定窗,不再适用焊接式窗。

新增第40章“设有油井增产系统船舶的补充规定”。对设有油井增产系统危险区域、设计布置、化学品载运、人员保护、检验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设两类附加标志以适用于永久布置油井增产设备的新造船,以及临时在甲板布置该设备的改造船舶;明确相关增产系统技术、检验要求需遵循配套指南。

9  散货船和油船结构(CSR)

纳入IACS 2024CSR规范勘误,包括:焊接型底边舱下折角可以按照筛选方法进行疲劳评估;澄清焊接后处理的板厚指数;更新疲劳评估公式和相关参数的描述;澄清船舶经历的波浪循环次数为波浪载荷产生的应力循环总次数;澄清许用垂向静水弯矩的比例系数图示;澄清甲板纵骨无需考虑顶边舱内液体产生的静压力和动压力;澄清用于计算惯性矩和剖面模数的带板宽度定义;澄清“b”类型的热点应力读取点定义;澄清甲板骨材的对接焊缝距离要求;更新油船横舱壁、散货船横舱壁、散货船舷侧肋骨等设计标准的图示;更新横舱壁支撑结构的焊接要求图示。

本次规范修改通报生效日期为202671日。

下载链接: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 2026修改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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