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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2026修改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26 16:01


基于我社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纳入IMO/IACS新生效决议及通函相关要求及业界意见反馈,制定了《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6修改通报。

本次规范修改主要内容包括:

1篇:

1、修改第A1章第A1.2条,对第2篇附录5-8增加适用章节说明。

2篇:

1、修改附录13.2.8条和第3.2.9条,编辑性勘误;

2、修改附录24.7.1,编辑性勘误;

3、修改附录25.1.3条,新增关于我社已生效指南《基于载荷-抗力因子设计法的C型独立舱屈服强度评估指南》的指向性条文;

4、修改附录6 11.1条,细化引用条款指向;

5、新增附录7,关于集成自动化系统的适用要求;

6、新增附录8,关于货物氨作燃料的适用要求。

3篇:

1、修改第11章第11.4.4条,编辑性勘误;

2、修改第12章第12.1.7.4条,编辑性勘误;

3、修订第16章第16.9.2条,根据MSC.566(109)决议修订。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2026修改通报于202621日生效。其中红色下划线为新增内容,红色删除线为被删除内容。

 

下载链接:
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2026修改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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