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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船舶温室气体排放验证工作有哪些必备流程?

发布时间:2025-12-25 15:12
为顺利实施年度公司/船舶温室气体排放验证工作,根据公约、法规要求和中国船级社(CCS)验证工作流程,请申请CCS验证的各航运公司按以下要求做好验证准备工作。

为顺利实施年度公司/船舶温室气体排放验证工作,根据公约、法规要求和中国船级社(CCS)验证工作流程,请申请CCS验证的各航运公司按以下要求做好验证准备工作。

 

一、各时间点的验证工作要求: 

 

1. 2025年12月31日前,请公司联系所在地CCS分社,约定公司船队提交相关资料和进行验证的时间段,CCS各分社将根据客户船队类型及规模分批次进行验证。 

 

2. 2026年1月31日前,适用欧盟MRV/ETS/FuelEU法规的船舶应提交验证申请和相关资料: 

 

 

1) 年度所有航次(包括欧盟航次和非欧盟航次)列表(至少包含停靠港名称、航次起始时间(GMT)、燃油消耗、航行里程、载货量、航行时间和停泊时间信息),航次信息应连续无间断。

 

2) 如在报告期间出现数据缺失的情况,需提供:

— 出现数据缺失的航次数量,以及数据缺失情况和原因。

— 替代数据的估算方法。

— 基于替代数据计算出的排放。

 

3) 上年度MRV/ETS报告和FuelEU报告(如非CCS验证)。

 

4) 监测计划副本,包括经有资质的验证方评估满意的证据(如非CCS评估);公司还应通过CCS能效管理网站(简称"EEMS")提交抽样航次的相关文件。

 

5) 法定日志记录(包含抵港和离港时间、燃油存量、航行里程以及载货量信息)和油类记录簿记录复印件。

 

6) 燃油交付单证(BDN)复印件。

 

7) 包含载运乘客数量、载货量、航行距离和海上时间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如法定日志和记录无法提供上述信息)。

 

8) 可持续燃料证明文件Pos或Poc(如适用)。

 

9) 用电量的证明文件,如电力交付单(如适用)。 

 

10) 冰区航行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如验证需要,公司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1) 显示相关船舶监测数据流的IT系统的概要图。

 

12) 测量设备维护记录及表明其准确性/不确定度的证据(如校准证书)。 

 

13) 抽样航次的一段流量计上的燃油消耗活动数据记录(适用C方法流量计方法)。 

 

 

3. 2026年3月15日前,公司应向CCS提交公司层面报告验证申请和以下相关资料。3月31日前,公司应将经验证满意的公司层面报告提交欧盟,并登录欧盟UR系统录入公司排放数据。未按时在欧盟UR系统中提交公司排放数据将导致公司MOHA账户锁定,无法交易ETS配额: 

 

1) 报告期间的公司层面报告,以及经验证的上一年度的公司层面报告和验证报告的副本(如非CCS验证)。

 

2) 报告期内公司负责的所有船舶的排放报告以及验证报告(如非CCS验证)。

 

3) 上一年公司负责的所有船舶的排放报告和相关验证报告(如非CCS验证)。 

 

4)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所有5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清单,包括船舶的IMO编号,每条船归公司所有的期间或公司承担ISM管理责任的期间。

 

5) 船舶CSR证书、公司DOC证书和船舶SMC证书(如非CCS签发)。

 

6) 如验证需要,公司还应提供报告期内公司负责管理的船舶监测计划副本(如非CCS评估)。

 

 

4. 2026年3月31日前,适用IMO DCS/CII要求的船舶,应提交验证申请和相关资料: 

 

 

1) SEEMP副本(非CCS审批计划的船舶)。 

 

2) IMO标准数据报告、BDN汇总清单、IMO采集数据汇总清单。

 

3) 报告期内所有BDN复本;公司应通过CCS EEMS提交抽样航次的相关文件。

 

4) 包含船舶存油、航行距离、抵离港时间和载货信息的法定日志或记录复本。 

 

5) 如有驳出燃油或港方回收油泥的情况,应提供相关的油类记录簿副本。 

 

6) 如有修正船舶存油的情况(如加油争议,租家量油等),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副本。

 

7) 如适用G5导则进行了航次调整和修正,需提供对应的证明文件。

 

8) 生物燃料可持续认证证据(如适用)。根据验证需要,CCS可要求公司提供。 

 

9) 抽样船舶年度完整油类记录簿副本。

 

10) 证明船舶按监测计划要求实施的相关文件,以及与报告和计算数据一致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准确性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5. 欧盟Thetis-MRV网站将于2026年2月份上线FuelEU灵活履约模块。如船舶有合规盈余,经CCS批准,可存入该轮下个报告期。如船舶出现合规赤字,可从该轮下个报告期预支相应金额的合规盈余。公司还可在FuelEU灵活履约模块中设立合规池(Pooling of compliance)或将船舶加入其他公司设立的合规池,并通过线下商务操作确定合规池方案。采取灵活履约方式的公司请在4月15日前在欧盟Thetis-MRV网站登记并通知CCS,CCS将在4月30日前完成灵活履约方案的验证并在欧盟Thetis-MRV确认。 

 

6. 2026年5月31日前,CCS将为完成IMO DCS/CII验证的船舶签发符合证明(SOC)。利比里亚旗和巴拿马旗船舶将由CCS向船旗国报送IMODCS/CII验证结 果,由船旗国签发SOC。 

 

7. 2026年6月30日之前,CCS将为最终合规余额无赤字的船舶签发FuelEU符合证明,并为年度MRV/ETS报告验证满意的船舶签发MRV/ETS符合证明。如船舶在报告期内最终合规余额有赤字,公司应在6月30日之前向主管当局支付FuelEU罚款,主管当局核实罚款支付后将为船舶签发FuelEU符合证明。 

 

8. 2026年9月30日之前,公司应在欧盟UR系统中为其管理的船队清缴ETS配额。

 

二、其他验证要求

 

1. 报告期内更换公司的船舶,原公司应负责对其管理期间的数据进行验证,年末负责管理船舶的公司负责单船整年MRV/ETS/FuelEU报告及DOC证书事宜。 

 

2.公司层面ETS报告应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在其管理期间的船舶排放。 

 

3. 年度报告期为每年的1月1日00:00(GMT)至12月31日24:00(GMT),跨年航次的数据应按1月1日00:00切分,分别纳入相应年度。

 

4. 适用UK MRV的船舶,可参照欧盟MRV要求执行。因英国MRV数据平台仍在开发中,相关数据暂存在CCS EEMS系统。 

 

三、信息和数据提交

 

1. 使用CCS EEMS系统的船舶,可通过系统生成标准格式的IMO/UK表格和报告。适用欧盟MRV/ETS/FuelEU法规的船舶,可在CCS EEMS系统下载船舶航次信息(XML文件),批量导入到欧盟Thetis-MRV系统并生成欧盟MRV/ETS/FuelEU 告。

 

2. 公司应按监测计划要求,审计船舶的年度数据报告,确认完整、准确后提交CCS验证。数据应在CCS EEMS中提交,数据一旦提交,不能随意修改,如需修改请联系公司所在地CCS分社。

 

3. 欧盟Thetis-MRV介绍和操作流程,请参见欧盟EMSA网站:THETIS MRV 

 

联系人:刘洋

邮箱:liuyang@ccs.org.cn

电话:021-3810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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