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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履行海事组织文书(III)分委会第12次会议要点快报

发布时间:2026-07-29 10:07


一、会议总体情况



国际海事组织(IMO)履行海事组织文书(III)分委会第12次会议于2026720日至24日在英国伦敦召开。会议重点审议分析了海上安全调查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和经验教训,全面回顾《IMO事故调查规则》,统一制定全球PSC活动和程序的措施以及PSC检查人员入职培训手册,从数据分析中确定与实施IMO文书有关的问题,修订《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HSSC)检验指南》(简称《HSSC检验指南》)、《III规则》相关的非详尽义务清单与《小型渔船适航和安全检查指南》等议题。



会议批准了《海上事故中吸取教训》和《关于高压气瓶破裂事故分析》通函;会议讨论形成了《2025年港口国监督程序》和《2025HSSC检验指南》修订草案。



二、重要内容介绍 



() 港口国监督(PSC)



会议审议了中国等提出的关于《船舶机械和维护PSCO检查指南》(III 12/6/1III 12/INF.21)的提案以及马绍尔群岛提出的关于修订《2025年港口国监督程序》中有关PSCO资质(III 12/6/2)的提案,决定设立会间通信组继续对上述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相应的《2025年港口国监督程序》修订草案提交III 13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港口国监督程序》附录21(港口国监督程序相关文书清单)草案)(III 12/WP.4附件1)



会议审议通过了《PSC检查人员入职培训手册》框架(III 12/WP.4附件2),并将由中国根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框架制定《PSC检查人员入职培训手册》草案并提交III 13审议。



(二)修订《HSSC检验指南》



会议审议了《HSSC检验指南》(A.1207(34)决议)修订草案,草案以III 12/10号文件附件1A部分为基础,结合MSC 110MEPC 83及后续会议成果,纳入20271231日前生效的相关强制性文书。后续将依据III 11/WP.5附件3MSC 110MEPC 83及后续会议成果,梳理出一批暂未纳入本轮修订的检验项目清单,作为下一阶段《HSSC检验指南》修订工作的基础。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性能标准》(MSC.576(110)决议)将于202811日随SOLAS公约修正案生效而成为强制性要求。会议审议了将引航员登离船装置详细检验项目纳入指南的2个备选方案,会议同意采用备选方案2,即包含更为完整的检验项目(III 12/10号文件附件1B部分),并设立会后通信组继续讨论。



远程检验方面,会议审议了通信组提交的初步编码实践和编码系统方法草案。工作组重点讨论了初次检验和换证检验时采用远程方式进行图纸文件审批是否符合现行《HSSC检验导则》第5.15.4条的原则要求,决定在《HSSC检验导则》中对拟采用的YNC三种代码(Y(可以远程)N(不可以远程)C(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远程)进行解释。会议同意在初步编码实践的基础上继续完成检验项目是否适用远程检验的编码工作,同时会议也认识到编码系统方法草案的价值,将在今后进一步修订编码时进行重新审视和充分考虑。



(三)令主管机关满意条款指南制定



会议同意启动令主管机关满意条款的系统性梳理工作,并将设立专项通信组(中国担任协调人),负责汇总IMO框架下含有令主管机关满意或类似措辞的条款,并制定统一的解释与实施指南。



(四)全面修订关于主管机关和公司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的指南



会议讨论了ICS、中国及挪威等提交的系列提案(III 12/12系列文件)后,同意设立“ISM规则实施指南全面修订通信组,评估并协调关于公司定义、岸基指定人员(DPA)职责、安全管理体系(SMS)易用性与数字化建设、远程审核、不符合项报告分析、主管机关对认可组织(RO)的监督及经验交流等方面的建议;按照III 12/WP.5附件9所列路线图,制定A.1188(33)决议和MSC-MEPC.7/Circ.8通函有关《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实施指南的修正案草案。



三、提醒业界注意的事项



1. 汲取事故教训,警惕高压气瓶风险。会议深入分析了70起海上事故案例,其中63起将经由III.3号通函在IMO官网发布。特别提醒业界关注便携式灭火器、救生艇启动气瓶及自给式空气呼吸器(SCBA)气瓶等重大风险源。



2. 关注必须随船携带的证书和文件的最新要求。《船舶须随船携带的证书和文件清单》(FAL.2/Circ.133-MEPC.1/Circ.902-MSC.1/Circ.1646-LEG.2/Circ.4)的修正案草案已获分委会审议通过,拟提交至MEPC 85MSC 112LEG 114FAL 51会议同步批准。建议船东及相关管理公司提前对标草案内容,核查现有体系,确保证书文书配备的持续合规。



3. 关注港口国监督检查(PSC)最新动态。本次会议中,秘书处更新了各PSC备忘录组织相关检查信息(III 12/6III 12/INF.12),各PSC备忘录组织提交了2025PSC检查统计分析报告。同时,IMO正着手制定《船舶机械和维护PSCO检查指南》和《PSC检查人员入职培训手册》,以进一步提升全球PSCO检查能力。建议船东和相关管理公司持续关注相关PSC动态,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船舶保持良好PSC检查记录。



4. 重视小型渔船安全指南制定进展。会议审议了《小型渔船适航和安全检查指南》草案及配套检查清单。该指南旨在为小型渔船安全检查提供实操标准,并助力渔业保险业务的开展,预计在MSC 112会议批准后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IMO联合发布。建议涉及渔船建造、运营及保险领域的利益相关方提前研阅草案以及小型渔船安全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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