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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 2020修改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14 16:04 | 生效日期:2020-07-01 00:00:00



基于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我社制定了《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0修改通报,现予以发布。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总则篇:

新增了“新船”的定义;“航区”直接指向了国内法规。

船体篇:

修订舵相关的专业术语;修订了不同厚度钢板对接焊时的切削宽度要求;新增液舱结构晃荡评估的原则性要求;重新梳理了直升机甲板的采标清单;修订船首底部砰击压力极值计算方法;修订油船主要构件腹板加强筋的尺寸要求;优化和完善了集装箱船整船有限元分析、细化分析及疲劳强度评估要求;优化和完善了滚装船、客船、客滚船与渡船的技术要求。

轮机篇:

删除机械接头不能应用在压力水雾系统中的非注水管(干管系统)的要求;增加蝶阀应用要求;增加压载水管在套管内通过的方式;增加不设管隧的,且设有货舱舱底水总管的技术要求;修改锅炉燃油系统配备要求;对液压管蓄能器,增加“除另有规定外”的表述。

电气篇:

送审图纸目录中删除了“主配电板单线图、应急配电板单线图”,相关审图要求合并至电力系统图提交;不再要求 “低位照明布置图”提交送审;删除了涉及热塑性复合物电缆绝缘材料的内容。

除特别标注外,《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0年修改通报于202071日生效。其中下划线为新增内容,删除线为被删除内容

附件为该规范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2020修改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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