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根据近年来本社集装箱审图和检验的现场反馈、业内集装箱制造技术的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国内外相关规则和技术标准的最新要求,我社对《集装箱检验规范》2016进行了升级换版。
《集装箱检验规范》2021在2016版规范的基础上,对如下内容进行了修订:
1.第2章新增单个批准的集装箱的检验及试验要求,调整普通干货箱及罐式集装箱批量检验抽样比例要求,新增冷冻液化气体罐箱营运检验附加要求。
2.第3章细化和调整罐式集装箱及近海集装箱的无损检测要求。
3.在第4章通用集装箱型号和载荷传递区布置中,增加 “1CCC”箱型要求。
4.在第5章的“箱底集中载荷试验”和“叉举试验”中增加仅满足CSC公约及修正案的试验要求。
5.第7章新增自带能源系统的保温箱及锂电池动力保温箱的相关原则要求,调整保温箱气密试验、漏热试验及制冷机组性能试验要求。
6.对第8章罐式集装箱的步道宽度和扶梯踏步载荷进行修改,新增装运冷冻液化气体的罐式集装箱和装运LNG的罐式集装箱的附加要求。对附录1和附录2中的罐式集装箱有限元计算的相关要求进行修订。
7.第9章近海集装箱的适用范围纳入了最大总质量超过25000kg的近海集装箱。针对仅用于温和气候区域的近海集装箱,增加了对应的设计温度要求。将垃圾箱纳入了特殊用途的近海集装箱中,并增加垃圾箱最小材料厚度的要求。
《集装箱检验规范》2021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生效后替代《集装箱检验规范》(2016)。
附件为该规范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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