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在第62届环保会上以MEPC.203(62)决议通过了《MARPOL73/78公约附则修正案-MARPOL附则VI中引入船舶能效条款》,该决议将于2013年1月1日强制实施。为配合该修正案的实施,IMO随后在第63届环保会上分别通过了《2012年新船达到的能效设计指数(Attained EEDI)计算方法导则》和《2012年能效设计指数(EEDI)检验与发证导则》等配套的指导性文件。为配合船舶强制性能效要求的实施,并保证审图、检验工作等的顺利开展,我社对船舶能效设计指数验证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研究,编制了《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验证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梳理并明确了EEDI验证过程中我社审图及检验发证相关流程,并在指南中进一步明确水池验证内容、水池设施要求、试航机构/单位的要求、设计阶段验证以及试航阶段验证等方面内容,明确了我社在进行EEDI验证所必须的项目内容以及验证要求。本《指南》可在设计、建造、检验等各方验证船舶能效设计指数时参考使用。
附件为该指南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